知方号

知方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工作开展情况的函是上行还是下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通信〔2023〕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教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文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文物局,各铁路局集团公司、国铁控股合资铁路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按照《“十四五”信息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3年)》等工作安排,加快推动移动网络深度覆盖,提升网络质量,优化用户感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支撑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信号升格”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移动用户端到端业务感知为主要目标,以政务中心、文旅景区、医疗机构、高等学校、交通枢纽、城市地铁、公路铁路水路、重点商超、住宅小区、商务楼宇、乡镇农村等重点场景为着力点,加快弥补网络覆盖和业务服务方面的薄弱环节,向广大个人用户和行业用户提供高质量移动网络使用体验,为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坚持人民至上。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通信需求为导向,深化移动网络惠民共享,努力提供用得好的信息通信服务,让人民群众在信息通信发展中有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