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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市辖区的空间结构及演化机制<地级市市辖区数量>

中国城市市辖区的空间结构及演化机制

1 引言

城市发展具有科学规律,城市行政等级越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城市人口规模就越大[1]。行政区划是大政国基,行政区划对国家的空间治理和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有着显著作用[2]。不同规模的城市区划格局不一,城市等级升格后会进行相应的行政区划调整,也有城市为了规模升格而进行市辖区区划调整[3]。随着中国城镇人口快速增加,城市行政区划调整较为频繁,县改市增加了城市数量,县(市)改区扩大了城市规模。自1997年国家冻结“县改市”审批后,县(市)改区成为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方向,市辖区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大都市区”广泛撤县(市)设区,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南京等大都市市域范围已经没有县和县级市,全部改设为市辖区。加上最近几年各地方大力推行“省直管县”试点,不少地级市更是加快了“撤县(市)设区”步伐。

与中国地级以上城市普遍设置市辖区相比,国外大城市才设置市辖区,例如日本仅有18个政令指定市设置了市辖区,设区市人口至少70万,每个市最少设3个市辖区,与中国相比,日本市辖区设置更为严格,并有明确的设置标准[4]。韩国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才能设置市辖区,并且每个市辖区人口不得低于20万[5]。由于目前国家尚未颁布市辖区设置标准,近年来新设的大多数市辖区面积过大、形态格局不合理,并且城镇化水平较低,导致城市“摊大饼”发展,城市缺乏合理增长边界。因此,《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3年)》提出“制定城市市辖区设置标准,优化市辖区规模和结构”、“严格新城新区设立条件,防止城市边界无序蔓延”[6]。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又提出“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这些政策为未来城市市辖区的设置与调整指明了正确方向。与中国实行“城乡合治”的广域市模式不同,西方城市行政范围与城市建成区几乎一致,城市空间比较紧凑。Dantizg最早提出了“紧凑城市”的概念[7],其后数十年“紧凑城市”理念与模式受到了西方学者的追捧[8,9]。国外大都市区一般由多个自治城市组成,涌现出许多大都市区联合政府[10]。但是,西方的分权化导致了大都市区内地方政府各自为政、协调性不够,出现了类似于美国大都市区“碎片化”现象。而中国大都市区一般采取“撤县(市)设区”调整方式,让大都市区全部纳入一个大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有效地解决了“碎片化”问题[11]。但是市辖区区划调整对城市空间权力产生作用,撤县(市)设区意味着县(市)改区后权力弱化,权力集中到了市政府[12]。国内有学者总结了市辖区扩张的4种模式 [13],梳理了现阶段中国大都市行政区划调整问题及思路[14],分析了城市行政区划格局的演变和驱动力机制[15]。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区划调整促进了城镇化发展,并消除了大城市规模扩张的体制性障碍[16],具有较强的城镇化和经济效应[17,18]。有学者采用紧凑度、偏心度和破碎度等方法分析了中国县级政区形态特征及变动趋势[19],以及近40年来中国城市扩张对城市空间形态演变的影响[20]。顾朝林等基于功能区思想分析了大都市区行政区划调整[21]。王开泳等以市辖区扩张为变量,通过“时空轨迹法”测算了中国城市空间扩张的平稳性[22]。王丰龙等分析了市辖区调整对房价的影响[23]。综上所述,市辖区区划调整是通过行政手段影响城市空间规模与结构的一种方式,但以往的研究没有注重研究市辖区的空间结构特征和演化规律,尤其是以往仅研究某个城市的空间结构,没有考虑全国尺度的市辖区空间结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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