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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权利查询我们的银行账户流水?<谁可以合法调查个人信息>

谁有权利查询我们的银行账户流水?

银行账户流水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九)》将禁止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明确到刑法中。对违法国家规定,向他人提供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或单位,会面临刑事处罚。轻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重则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根据《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利拒绝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

那么,谁有权利查询我们的银行账户流水?

银行账户所有人本人可以查询。其他的任何公司或个人如果想要查询个人的银行账户,都必须要得到本人的授权。

公检法可以查询。比如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时可依法查询有关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信息。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案件时,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是可以依照职权调取相关流水的。再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案件,检察院也是可以依职权调取银行相关流水进行查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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