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报道,12月15日,有网友爆料称,在广州地铁2号线上,一男子公开用手机观看淫秽视频。
网传视频显示,一男子倚靠在地铁扶手上,双手拿着手机观看视频。视频拍摄者称,男子没有戴耳机,但手机没有声音,只有画面在播放,后来工作人员看到后把他给带了出去。
12月17日,广州地铁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公安机关已介入此事。
广州地铁回应:地铁乘坐当中不应该
据华商报大风新闻,12月17日,针对此事,广州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可以联系广州地铁党群部门的负责人了解详细情况。
男子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该工作人员称:“地铁乘坐当中不应该这么做,后续的相关结果信息,请联系这位经理。”
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广州地铁党群部门的负责人,起初对方未接听电话,随后短信回复记者称,“我这边没掌握这个情况,请直接联系公安了解。”
地铁警方回应:可能会罚款批评教育
广州公安地铁分局辖区的派出所一民警表示,广州地铁2号线涉及好几个派出所的辖区,因为不是大的案件,应该是辖区派出所在处理。“每一个地铁车厢里都有安检员,每个站都有辅警,每个辖区都有民警。”
对于涉案男子的行为,民警表示其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你可以咨询一下地铁方面,我们还没有处理过类似的情况,违法要看达到什么程度,怎么处理,可能会罚款,批评教育等几种情形。”
记者联系另一辖区派出所,民警答复称处理情况会通知嫌疑人家属,不便告知媒体。
律师:地铁车厢内看不雅视频,不论外放声音与否均违法
“因为在公共场合观看不雅视频,具有一定的传播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男子在地铁车厢内即公共场合观看不雅视频,不论外放声音与否,均是违法的。
赵良善指出,轻则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规定,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本案中,警方可对男子予以行政处罚。
赵良善表示,如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向他人传播300至600人次以上的,重则还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触犯《刑法》第364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赵良善提醒,个人在私密空间观看不雅视频并不违法,但是在公共场合观看则是被法律禁止的,“我们要向在公共场合观看不雅视频的行为说不,警方也要对此类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还公众一个文明干净的乘车出行环境。”
此外,如果与他人一同观看,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属于组织播放淫秽制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或者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对此,提醒大家,浏览色情网站属于涉嫌违法行为,大家在警惕网络诈骗的同时,也要抵制网络淫秽色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潇湘晨报、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