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我原来入网就是用的身份证办的,为什么说我不是实名认证?
答案1: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信部第25号令)和工信部、工商总局和公安部关于“黑卡”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公司对存量客户开展人证合一认证的工作,需要广大客户到营业厅经过人证合一的认证。如兰州地区中国移动客户,对于前期自己凭身份证入网,但仍需到营业厅现场读取二代证校验。
问题2、 个人客户怎么进行实名认证?
答案2: a、如果客户系统中登记的信息与客户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一致,只要到前台刷下二代证即可。 b、如果客户系统中未登记信息,即系统标识为“未登记”,客户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密码、手机卡,前往营业厅进行资料完善。(不可代办) c、如果客户系统中登记了他人的信息,即系统标识为“已登记”,需要原机主和新机主双方到营业厅进行过户。
问题3、 我号码目前是停机保号状态,收不到短信通知,你们也会停止我的服务吗?
答案3: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文的要求,我公司公告具体暂停、停止通信服务的安排,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名补登记,公司会按要求停止服务。我公司将从2016年8月1日起,通过电话或短信、书面信函等方式告知其补办登记手续。对于在通知时间内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我公司将从2016年11月1日起,依法暂停部分通信服务(暂停部分通信服务期间仅保留接听电话和接收短信功能,火警、匪警、医疗救急、交通事故报警等紧急服务除外),并再次进行催告,催告期为30天。对于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我公司将从2016年12月1日起,依法停止全部通信服务。
问题4、 暂停部分通信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4: 暂停部分通信服务期间仅保留接听电话和接收短信功能,停止上网功能。
问题5、 停止全部通信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5: 停止全部通信服务期间将不再保留电话、短信、上网等功能。
问题6、 如果我不想认证,会有什么后果?
答案6: 按工信部网安〔2016〕182号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 进一步做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通信运营企业对拒不配合补登记身份信息的用户,不得提供通信服务。
问题7、 如果不进行实名认证,号码多久会暂停服务?
答案7: 我公司将从2016年11月1日起,依法陆续暂停部分通信服务,并再次进行催告,催告期为30天。对于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我公司将从2016年12月1日起,依法陆续停止全部通信服务。
问题8、 暂停服务后是否可以再次实名认证?
答案8: 暂停服务期间,您是可以进行实名登记。
问题9、 实名认证是否可以代办?
答案9: 不可以代办。
问题10、 我的号码现在已是欠费停机,不想用了,请问是否还需要做实名认证吗?
答案10: 按电信条例,号码欠费停机60天后会做销户处理。
问题11、 吉祥号码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答案11: 您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手机卡,前往自办营业厅凭服务密码进行实名认证。
问题12、 我的号码是集团统一办理的,登记的集团名称,请问我如何实名认证?
答案12: 请您携带SIM卡、单位有效证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出具的业务授权书,前往自办厅办理。
问题13、 我所在的集团都不在了,怎么做实名认证?
答案13: 您可以前往附近自办厅或联系集团客户经理咨询。
问题14、 我不是用身份证办理的卡,怎么办理实名认证?
答案14: 建议您后期使用身份证办理补登记,如果没有,可以选择其他个人有效证件(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护照),到我们的自办厅进行办理。 注:非身份证办理的客户,办理实名认证后,只能是“已登记”状态。
问题15、 集团存量客户怎么补资料?
答案15: 针对集团证件办理的移动电话卡需收集集团证件、经办人和使用人信息补录系统;针对集团证件办理的行业卡,需收集集团证件、经办人和责任人信息补录系统。 1.单位证件: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4选一)的原件,若有特殊困难,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介绍信(加盖公章),另考虑到部队单位无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允许部队入网时,仅提供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即可(注:单位证明仅适用部队集团)。 2.经办人证件:需经办人本人到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办人必须为客户方人员,不可为客户经理。 3.使用人或责任人证件:针对普通电话卡,需提供号码实际使用的使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使用人将作为集团入网的责任人(使用人证件要验证人数,同一个使用人证件下新入网数量不能超过5户);针对行业应用卡,需提供号码归属集团的责任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责任人证件不需要验证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法律规定,我公司将实名登记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个人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时,应当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其中,户口簿仅限未成年人使用,且办理入网手续时监护人应到场,并出示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公民护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二、单位用户办理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时,需出示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营业执照;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三、实名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一)实名补登记工作不允许代办。
(二)吉祥号码在自办厅办理。
(三)除身份证外的合规证件办理补登记仅可以在自办厅办理。
(四)仅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可以使用户口簿进行补登记。
(五)停机保号在催告期内未完成实名补登记的,将强制停止全部通信服务。
(六)欠费停机号码在催告期内未完成实名补登记的,将强制停止全部通信服务,欠费停机满60天,做销户处理。
(七)同一证件下实名登记号码不可以超过5个;历史原因造成同一证件号码下超过5个码号的情况,实名补登记仅可在自办厅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