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前女记者马金瑜通过《另一个“拉姆”》一文,自述曾经的被家暴遭遇,事件发酵多日,再次引发了舆论对于家庭暴力的关注。
家庭暴力在各个地区发生率有何不同?施暴者男女比例是否一致?家暴类型主要有哪些?受害者对家庭暴力的指控能否获法院认定?……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家庭暴力”为关键词进行检索,随机选取了80份相关案件判决书进行梳理统计发现,我国法院在家暴案件审理中,女方指控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占93.75%,其中身体暴力占近八成,还普遍存在取证难、举证难的困境。
研究学者建议,司法机关在受理家暴案件时,可适当降低家暴证明标准,改进人身保护令等工具适用规则,同时加强对公安执法人员调查、处置、干预家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80份随机选择的判决书中,华东地区家庭暴力案件相对较多。/记者 胡磊
1 华东地区家庭暴力案相对较多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上游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家庭暴力”为关键词,随机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80起个案,对判决书进行了发案区域、当事人年龄、家庭暴力类型等数据分析。
80份随机选择的判决书中,案件区域分布如下:东北地区4件,占5%;华北地区12件,占15%;华东地区28件,占35%;华中地区12件,占15%;华南地区5件,占6.25%;西南地区10件,占12.5%;西北地区9件,占11.25%。
80份随机家暴判决书中,女方指控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占93.75%。/记者 胡磊
2 九成以上家暴受害者是女性
在选取的80份家庭暴力相关的判决书中,从施暴者与受害人的性别关系观察,女方指控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占93.75%;男方指控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仅占3.75%。双方相互指控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占1.75%;多人共同实施家暴行为的占1.75%。
记者抽样调查的数据和《中国妇女的状况白皮书》中的相关数据高度吻合。
《中国妇女的状况白皮书》披露,中国每年离婚家庭中的1/4是因为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近年来各级妇联信访接待的投诉,家庭暴力问题占总数的30%,其中家庭暴力事件中96%以上受害者为妇女。
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显示,在中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80起家庭暴力案件中,身体暴力最多占78%;精神暴力占20%。/记者 胡磊
3 身体暴力成家暴主要手段
中华女子学院的研究中,以侵犯受害人权利类型为划分依据,将家庭暴力主要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经济控制。
在这80起家庭暴力案件中,当事人诉称遭受到的家庭暴力类型中,身体暴力最多,共75件,约占78%;精神暴力有19件,约占20%;经济控制仅2件,约占2%,选取案件中无性暴力类型。
从当事人诉称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后果看,无论是身体伤害还是精神伤害,轻微伤所占比例最大,严重精神损害也占一定比例。绝大多数判决书没有就伤害后果这一事实是否存在、具体情形如何予以确认或否认。
关于家庭暴力时间,持续1年以内的30件,占37.5%;1至5年为9件,占11.25%;5至10年的2件,占2.5%;10至15年有2件,占2.5%;15 年以上的有3件,占3.75%。80份判决书中,仅有46件判决书明确记载了持续时间,占57.5%;而34件判决书对此记载不详或无记载,占42.5%。
4 仅2%家暴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令
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民事裁定,当受害人遭受来自其家庭成员的暴力侵害时,可以要求法院发出该裁定。裁定的内容包括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要求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所等。
记者注意到,在涉及身体暴力的家庭案件中,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个案较少。一份2018年研究中,400起个案中仅有9起案件当事人申请了人身保护令,占比仅为2.25%。
浙江省某地级市法院工作人员周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这边的问题肯定有,但是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