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职责
1)制定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
2)负责依法组织清产核资,做好国有资产计划、采购、调配、维修维护、处置与绩效等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建账、建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学校内设机构资产建账及数据库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采购项目(计划)立项审批、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及实验室相关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工作,做好土地使用权证、红线图、宗地图、地籍图及房屋产权的管理,公有房屋的调配、租赁及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总结、效益评估。
8)负责组织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论证与调拨、开放共享、维护管理工作。
9)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校公共平台的建设、共享与管理。
10)参与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行政办公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
11)统筹、指导、监督学院做好教学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12)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实验队伍和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吉首校区门面经营管理工作。
14)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对外投资效益与风险评估工作。
15)归口管理学校资产对外出租(借)事项。
16)负责指导张家界校区资产管理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2)领导分工
处 长: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全面工作。
副处长1:分管办公室、房地产管理科、公共计算机中心工作。
副处长2:分管设备科、师范生技能训练中心、大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工作。
副处长3:分管实验室规划建设与安全管理科、张家界校区实验室管理科、电子电工综合实验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