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准生证”
我国汽车生产企业的设立希草会的月货息散息是料、生产必须报批,并且实行“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制,即获得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由政府在其网站上公布 (现改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责铁河品公告》)。
随后,记者登录国家销发改委网站,几经查询,在国家公布的99期中,只查到了沈阳富桑周断每黑豹有限责任公司的“乎训端治属飞袁之排写图户口”(也就是《公告》)台矛持木夜,根本没有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或奥克斯集团公司的汽车生产立项和“朗杰”及“原动力”型号的“户牛石父养即治指冲白口”。
奥克斯
过去,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行目录制管理。即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由原国家机械工业部以发布对车辆产品实施管理。 1997年7月,针对各地盲目重复发展汽车生产企业的势头,国务院以(1997)24号文件,下发了 ,其中规定,“凡涉及汽车(含客车和各类改装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含摩托车发动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其建设性质,不分资金来源,也不分限额以上或限额以下,一律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同时明确:“企业经营范围凡涉及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的生产、装配、加工贸易等项目,应持国家计委或国家经贸委和机械部的项目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其生产的产品禁止在市场上流通” 。
2001年,国家经贸委又以(2001)471号文件明确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经贸委以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方式对《目录》中企业的新产品实施管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准许车辆生产企业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是消费者向国家法定车辆管理机关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依据。并重申,严禁盗用、套用、转让《公告》及《目录》中的产品及合格证。
记者遂致电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车船处陈处长。陈处长称,他们从未批准过奥克斯集团公司与沈阳双马汽车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生产立项或对此备案,可以说,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生产从设立、生产、销售,均属违规。
记者在和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车船处陈处长电话交谈中转述,今年3月,奥克斯集团新闻发言人黄江伟向媒体透露了奥克斯集团退出汽车市场的消息。陈处长回答说,“奥克斯集团退出汽车市场的说法不成立。因为你进来就是非法的,国家从来没批过,你又何谈退出呢?”
那么,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及奥克斯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无汽车生产、销售的内容呢?他们生产、销售给众多消费者的“原动力”及“朗杰”牌汽车又是依据谁的《公告》上的汽车牌照呢?
记者从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出具的上查得,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4日,注册资金为5000万人民币,其经营范围是:农用车、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和维修(持许可证经营)。
奥克斯
从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中发现,成立于2001年6月23日的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5亿元,经营范围是:制冷器、电子元件、电力设备、通信终端设备、五金塑料件、建筑材料、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6月23日,记者在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采访时了解到,他们不知道有“原动力”及“朗杰”这两个品牌,因为奥克斯车主在此办理牌照手续时,其汽车合格证、公告,均是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根本没有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字样。
免费为大连奥克斯车主代理诉讼的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岩告诉本报记者,他们目前在奥克斯汽车大连经销商——大连瑞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瑞豪)持有的“汽车品牌经销授权书”中发现,今年1月1日,宁波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给予大连瑞豪的“汽车品牌经销授权书”中明确注释到: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拥有沈阳富桑黑豹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合格证等相关权证的无偿使用权。对此,王岩教授认为,无论依据原国家经贸委颁发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还是现今由国家发改委于2004年5月颁发的以及由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沈阳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生产、宁波奥克斯汽车有限公司的汽车销售行为均涉嫌违法,其经销商——大连瑞豪与消费者签定的购车合同,应属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