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园网<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初试录取名单>

四川外国语大学校园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17人。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和生源状况,学校保留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学校另设“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20人,报考专业不限。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明确的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考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中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方式及相关要求由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或方向)。

4.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核验证明材料。

7.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将持续使用到寄发录取通知书为止,除应届生毕业离校外一般不作修改,请审慎填写。如因地址、联系方式不详或因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变动造成相关邮寄材料丢失或延误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我校各专业考试科目请查询《四川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规定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另行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确定复试内容及要求,制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等规定,于复试前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对专业成绩的要求,以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取得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否则不准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进行加试。

(六)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共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

八、调剂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于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网站公布。

(二)各专业(方向)在教育部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调剂的要求。

(三)初试上线考生人数超过录取计划人数的专业(方向)一般不进行调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初试、复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排序择优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推免研究生

(一)除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我校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办法另行公布。

十二、学费标准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法学、文学7000元/生.年,教育学6000元/生.年。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国际商务、审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13000元/生.年,法律11000元/生.年,教育、社会工作10000元/生.年。

十三、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为主,社会资助为辅,学校补助为补充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评定名额按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二)新生奖学金(一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占20%。

新生奖学金在第一学年新生报到注册后评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一等新生奖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年,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年,占20%。根据上一学年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等项综合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市级硕士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六)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硕士1200元/生。

十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办法执行。

(二)未尽事宜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