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区域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促进新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管委会决定启动建章路街道郑家村搬迁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郑家村搬迁安置项目东至师家营村,西至太平河,南至西贺村,北至北营村。
二、郑家村搬迁安置工作由沣东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牵头负责,由建章路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三、2023年9月14日零时为郑家村搬迁安置人口户籍认定截止日。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搬迁对象不得在搬迁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突击建房行为;不得突击进行房屋装饰装修;不得突击栽植果树、苗木;不得挖沙取土、倾倒垃圾和实施其他有碍搬迁的行为。对搬迁对象突击进行的建设及移栽果树、苗木,一律依法查处,并不予补偿。
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公安部门暂停办理搬迁范围内所有户籍迁入和分户手续;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核发营业执照;自然资源、规划建设部门暂停办理土地、房屋建设等手续。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村庄搬迁安置有关工作。
六、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搬迁安置协议,搬离搬迁现场。
七、搬迁安置工作要坚持依法搬迁、文明搬迁、公正搬迁。搬迁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及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对扰乱正常搬迁秩序,煽动群众闹事,围攻、殴打、辱骂搬迁工作人员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