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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广第三批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的通知<双减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

关于推广第三批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我司组织遴选了第三批学校落实“双减”工作的27个典型案例,现予以推广。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双减”要求落地见效。

附件:第三批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23年1月14日

附件

第三批学校落实“双减”典型案例

一、内蒙古自治区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内蒙古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由财政补助和收取服务性收费的方式共同予以保障。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基本标准为每生每年570元,具体可由各盟市根据课后服务形式、时间、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基本标准的60%,所需资金由自治区本级和盟市财政共同分担。有条件的地区可由财政全额承担;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扣除财政补助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家长收取一定费用。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并可适当用于补充课后服务产生的水费、电费、专用材料费等支出及部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二、上海市将课后服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保障。上海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不向学生家长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补助经费包括日常运行经费和人员补助经费两个方面,日常运行经费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安排经费,用于学校课后服务的能耗、设施设备、材料购置等运行经费支出;人员补助经费按照每课时85元的标准安排,用于教师课后服务报酬。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课后服务专项,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延长原有工作时间的,均按此标准执行。

三、山东省出台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山东省印发了《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对课后服务经费来源、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明确所需经费通过财政补贴和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助政策,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省财政安排资金进行奖补。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制定。对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引入学校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课后服务,可以收取代收费,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由相关部门根据不同服务项目分别制定收费标准。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应当按月据实收取,不得跨月预收,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教师从事课后服务一般按照每课时不低于50元标准核定补助。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广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设区市、县(含县行政所在镇)属公办学校最高收费标准限额为120元/生/月,乡镇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费最高限额为80元/生/月,各市县人民政府在最高限额内制定当地标准。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课后服务收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要求学校明确退费管理办法,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以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严禁以家委会或其他校外机构等名义收取课后服务费。

五、贵州省统一明确课后服务最高收费标准。贵州省印发了《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要求市(州)统筹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学生家庭尤其是农村学生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广泛征求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意见后制定收费标准,并切实做好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家庭学生的费用减免工作,课后服务定价权限不得再下放。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将课后服务收费项目、内容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定期公开课后服务质量评价和家长满意度调查。要求学校将课后服务的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山西省太原市采取财政补贴和收费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课后服务经费。太原市印发《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课后服务范围、时间、内容、人员及保障措施等具体要求。在全面推行“5+2”模式基础上,鼓励学校实行弹性离校制度,分批设定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初中工作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最多可延长至20:30。市县财政将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每生每天小学2元、初中4元的标准予以补贴;财政补贴不足的,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天3.4元的最高标准收费,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收费按照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取。

七、江西省南昌市制定课后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南昌市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校内课后服务质量管理标准二十条》,推进课后服务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彰显课程特色,兼顾学生兴趣爱好、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目标、办学特色,体现知识性与教育性、科学性与趣味性、理论性与实践性、创新性与时效性。规定了课后服务中特色类课程时间占比,小学一、二年级不少于60%,三至六年级不少于50%,初中不少于30%。要求市级制定特色课程和师资准入标准,县区建立特色类课程库和师资库,学校根据实际选用。特色课程的班级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建立了教育部门、学校、家长三方监督机制,对满意度测评度较低的教师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参与课后服务资格。

八、湖北省武汉市明确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武汉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课后服务时间、内容、方式、保障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课后服务所需经费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费用或代收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课后服务收费坚持家长自愿、非营利性、成本补偿兼顾家长承受能力的原则,收费标准全市统一为小学130元/生/月、初中110元/生/月,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课后服务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学生因故中途退出的,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可退回剩余费用,退费按天计算。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课后服务收费纳入学校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

九、湖南省长沙市着力推进课后服务特色发展。长沙市印发了《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将课后服务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规划,提供菜单式、多样化服务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团队、科技创新、体育、艺术、劳动实践、阅读、兴趣小组、社团等综合素质拓展类活动;全面推进体艺“2+1项目”,使学生在校期间掌握2—3项体育技能,1—2项艺术爱好。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由学校统筹安排实行“弹性上下班”、调休等制度。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聘请退休教师、高校教师、退役运动员、专业教练员、非遗传承人、歌舞剧院演员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提供课后服务。充分利用周边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拓展课后服务空间。在充分挖潜前提下,可适当引进优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教育部门建立评估、准入和退出制度,设立白名单,供学校选择使用。

十、广东省广州市建立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广州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引进第三方非学科类机构入校提供课后服务的通知》,明确学校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要求的,可适当引进资质齐全、行为规范、信誉度高的非学科类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区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各区严格审核第三方非学科类机构和人员资质、服务内容、参与人员道德品质和健康状况等,建立第三方非学科类机构评估退出机制。在课后服务实施前,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学校、第三方非学科类机构、家长等各方权责关系与责任界定。加强课后服务全流程监管,每学期末公布课后服务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严禁引入机构教授新课、集体补课,严禁强迫或以任何形式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开展其他商业行为。

十一、四川省天府新区通过体教融合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天府新区在学校体育教育的教学机制、理念、教学条件以及社会参与等方面创新探索,推动体育与教育的融合产生“1+1>2”的效果。打造体育教师共享中心,广纳包括奥运(世界)冠军在内的140余名顶尖人才,整合115家校外专业机构,形成以体育冠军为引领、体育教师为主体、专业人才为特色的1800人的共享体育教师队伍,构建覆盖29个奥运项目、9个非奥项目和10个中华传统体育项目的课程体系,提供400余门课后服务课程。创新体育师资“区管校用”机制,开发“天府共享体育”信息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排课走校,建立单校任教与多点执教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探索周末、假期托管服务,首批设置26个体育项目、126门周末课程,实行公益收费,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体育运动需求。

十二、浙江省金华市出台课后服务经费指导意见。金华市印发了《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财政补贴和服务性收费的指导意见》,明确课后服务按照每生每学期小学600元、初中800元标准收费,全部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不再额外收费。财政对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每生每学期100元标准予以补贴,通过财政专项补助或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解决,主要用于学校因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活动场所建设和设施设备添置等。学校食堂应为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提供晚餐,餐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补贴标准。

十三、浙江省台州市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落地。台州市积极探索“双减”背景下学校教育与科普场馆教育相结合的新模式,支持课后服务开展,促进青少年科学素养与创新能力提升。实施“双百”“双十”计划,创建“百家”科普教育基地,组织“百名”科技教育专家进校园,开展“十个”科技类项目师资培训,组建“十个”科技类学生社团,2023年面向中小学生组织120余场老科学家科普讲座。注重将优质科普资源送往边远山区学校,确保课程、师资、物资三到位。按照不同年龄层制作科普“资源包”,依托科普基地建设40多门科普精品课程,面向学生、教师分别开设“创客营”、“开放学堂”、“云课堂”等公益科技培训。推进“科普大篷车”进校园和“流动科技馆”服务,全年服务学生6万人次。

十四、辽宁省盘锦市推进“有效作业”题库建设。盘锦市印发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效作业题库建设方案》等文件,建立“有效作业”编审专家库,按照作业布置随堂化、精准化、差异化原则大力推进“有效作业”题库建设。编审小组以课程标准为依据,注重基础,关注能力,统筹调控不同学科作业数量、作业质量和作业时长,避免繁难偏怪、超课程标准、重复性、机械性作业,充分体现作业的有效性。“有效作业”分为必做题、选做题、自选题、错题纠正四个部分,学习能力不同的学生可以选做不同数量和不同难度的作业。题库涵盖了小学和初中12个学科,一类是30分钟时长的课后练习,一类是15分钟时长的当堂训练(供不允许留课后作业的学科当堂使用),确保控制作业时长的要求有效落地。

十五、福建省厦门市推行校本作业确保减负增质。厦门市安排专项资金鼓励学校研发校本作业,规范学科校本作业设计要求,开展区域研讨和优秀作业评选活动,实现作业“控量增质”。指导学校建立常态化校本作业教研制度,精细管理校本作业的设计、审核、把关、公示、使用、修订更新等环节,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年级备课组集体设计,创新作业类型,教师依据课程标准,立足班情学情,按必做和选做、课内和课外等对校本作业进行分类分层布置。教师坚持每日研究校本作业,每周分析学生作业错误情况,涌现出“教学案”“讲学稿”“生本作业”等聚焦核心素养培育的新课程教学载体。

十六、天津市大力推动教育教学提质增效。天津市印发了《提升新时代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举措》,从完善“五育并举”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出台17条举措,明确21项重点项目和17项负面清单。制定基于课程标准的义务教育各学科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开展市、区两级教学视导专项行动,健全教学评价制度,优化教学诊断与改进措施。开展109场“精品教研”系列活动,紧扣“课程、教学、作业、考试”等育人关键环节,推动转变教学方式。依托中小学“双优课”认证与展示交流活动,建立学校、备课组、教师、教学专家协同备课机制,形成“横向联合、纵向贯通”的“备、教、学、评一体化”的课堂教学生态。推进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修订义务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将全市16个区全部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范围,强化质量监测结果运用。

十七、浙江省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浙江省印发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管理指南》,体现国家对于义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新要求,体现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新实践,体现学校教学从“控制性”向“指导性”管理转型的新变化,从课程实施管理、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评价管理、教师发展管理四个方面提出实践指引。明确“双减”背景下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底线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课程设置、教学进度、作业考试等重要方面作了限制性要求。深化教学改革,探索学科单元整体学习与跨学科学习,将作业与课堂学习活动一体化设计,建立学习过程评价和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健全教师教育教学问题发现与解决机制,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十八、福建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福建省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推动减负增效提质。将立德树人要求贯穿始终,从备课、上课、作业、评价、辅导、教研六个方面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主线,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关注课程标准和学科核心素养要求,强调课程标准的学习和应用,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凸显课堂教学新要求,教学方面突出学生主体地位,作业方面注重多元化与有效性,教研方面增加课堂观察、教学反思和教学研修的要求,学生辅导方面进一步明确课后服务、第二课堂及学习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帮扶指导等具体要求。推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探索将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增值评价有机结合,既评价学生学业质量情况,又考察学生的日常课程参与、课堂表现情况,还关注任教班级或学生的发展变化和进步程度,破除“五唯”顽疾。

十九、河南省规范义务教育学科课堂教学行为。河南省印发了《义务教育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坚持“五育”并举,引导和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切实提高各学科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基本要求内容涵盖小学和初中22个学科,从教学准备、教学实施和教学效果三大环节进行整体设计,每个环节从多个不同维度对教学前、教学中和教学后的教学行为提出了具体要求。教学前做好教学准备,包括研读课标、解读教材、了解学情、设计教学等方面;教学中要注重实施过程,包括课堂导入、新知学习、课堂小结、布置作业、课堂教学反思等方面;教学后要考查教学效果,包括教学目标达成、教学过程评价、核心素养发展等方面。

二十、山东省青岛市狠抓学校内涵发展促进减负提质。青岛市印发了推进中小学特色发展、精致管理和品质立校的系列政策文件,全面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实施特色学校建设行动,引导学校结合历史文化传统、资源禀赋条件等找准特色发展定位,加强特色校本课程研发,强化学校特色文化建设,健全特色发展机制,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学校精致管理,紧扣“人、事、物”等核心要素,制定加强学校行政、教育教学等十项管理具体措施,构建“人人有事做、事事见管理、时时有管理、人人会管理”的精致管理体系。促进品质立校,围绕学校育人的关键领域和课程、文化、治理等办学核心要素,提出推进品质立校八大计划,通过抓内涵、精管理、提质量、强特色、创品牌,整体提升学校品质。

二十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打造轻负高质研训体系。潍城区印发了《“三级三化”轻负高质专项行动方案》,以“调整教学关系、坚持以学定教、减负提质增效”为工作导向,建立校级培基、基地固本、区级提标的三级联动研训体系,按照青年教师规范化、骨干教师优质化、优秀教师卓越化的“三化”培训模式,针对不同教师群体的业务水平实际和专业发展需求,分类分级组织开展系统性培训活动。青年教师规范化培训以提升师德修养水平、规范课堂教学水平、养成自觉研修能力为目标,采取校内研修、基地培养、区级集训等方式,促进青年教师教学工作一年入门、两年达标、五年成熟;骨干教师优质化培训以提升师德修养、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为目标,采取校本研修、承担课题、结对带徒、转型管理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卓越化培训以具备区域教育影响力、引领教师卓越化发展为目标,采取专题式培训、领航式培训、高端式研修、分享式研讨等方式,推动产生一批“卓越教师”。

二十二、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通过智慧管理平台强化作业管理。玄武区研发作业智慧管理平台,优化作业设计,提升作业质效。强化作业负担全程监控,形成“作业公示—超时预警—用时反馈—优化设计—提质增效”多环节数字化智能化管理闭环。学科教师统一通过平台发布“作业公示”及“预计作业时长”,家长借助平台每天反馈孩子作业完成时间,如有学生作业超时超量,系统自动预警并及时反馈教师;教师可通过平台查看本班学生作业实际完成时长、时段分布等数据,区、校管理者可实时查看全区、各校多维度统计数据,实现全面、全程、全域管理。智慧管理平台的启用,增强了教师减负提质增效的教育观念,提升了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促进学校教改提质、作业育人成为行动自觉。

二十三、辽宁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双减”三年行动计划。辽宁省印发了《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内“双减”三年行动计划》,提出10条针对性举措,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规范办学行为。建立“作业题库”,提高作业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开展“名师公益课堂”活动,形成辽宁优质教育品牌。创新课后服务内容,探索多种课后服务模式,对经费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奖补。成立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对义务教育学校各学期考试内容、考试次数等进行审定。坚持“五育并举”,引导学生参加户外活动、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实践等。减轻教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负担,激发教师教育教学内生动力。开展校内“双减”工作达标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对学校、校长和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

二十四、甘肃省强化督导推动学校“双减”落地见效。甘肃省强化省、市、县三级督导职能,压实责任督学责任,通过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明察与暗访等方式,守好学校主阵地,确保学校“双减”工作落实到位。责任督学每月至少两次深入挂牌督导学校跟踪督办,做好政策解读和工作指导,与学校共同梳理并解决困难问题。推动转变学校传统教育观念和教学模式,为教育教学建言献策,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深入课堂听课,督促加强校本教研,促进教师应教尽教、学生学足学好。指导各校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防止“校内减负、家庭增负”,营造良好的“双减”工作氛围。

二十五、重庆市家校共育促进孩子健康成长。重庆市印发了《加强家校共育助推“双减”落实十条措施》,从做好政策宣讲、搭建交流平台、更新育人观念等十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家校沟通、正面引导、科学育人。要求面向教师、家长举办专题讲座,采取面对面讲授、视频微课等方式,增强对“双减”政策的理解,形成育人共识。建立学情诊断制度,开发家校共育指导手册和课程,开通热线电话,开展家校社联合家访,帮助家长解决困难困惑。以“我和‘双减’同行”为主题,定期开展家校一体化亲子团体活动,增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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