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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市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正职>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

现将市委研究拟提拔和进一步使用的王沧峰等同志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一)提拔(19名)

王沧峰,男,汉族,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灵台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庆阳第五中学副校长(正科级),拟任市属副处级事业单位正职(试用期一年)。

牛成嘉,男,汉族,1977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庆阳市西峰区肖金中学校长,拟任县(区)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刘永鹏,男,汉族,1975年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庆阳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监督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刘崇刚,男,汉族,1972年6月生,中共党员,甘肃正宁人,大学学历,历史学学士,现任中共庆阳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征集研究科科长,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闫军杰,男,汉族,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高级教师,现任庆阳第一中学政教处主任,拟任县(区)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闫斐,男,汉族,1963年5月生,中共党员,甘肃镇原人,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庆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庆阳市教育局副局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正职。

李效鹏,男,汉族,1967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合水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副教授,现任庆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正职。

杨小理,男,汉族,1966年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镇原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庆阳分校副校长,拟任县(区)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正职。

张宏,男,汉族,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在职大学学历,一级教师,现任庆阳第七中学教研室主任,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张剑,男,汉族,1966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环县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副教授,现任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工作联络科科长,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赵小钧,男,汉族,1971年5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城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庆城县陇东中学教研室主任,拟任县(区)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胡志玉,男,汉族,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中共庆阳市西峰区教育局委员会委员、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拟任县(区)属正县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段东晓,男,汉族,1969年5月生,民盟盟员,甘肃镇原人,大学学历,理学学士,高级教师,现任庆阳第一中学教务处主任,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段利智,男,汉族,1977年3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庆阳第六中学教务处主任,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徐振伟,男,汉族,1975年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大学学历,教育硕士,讲师,现任中共庆阳市委党校副校长,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正处级)。

徐辉,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城人,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副处级领导职务(试用期一年)。

唐继研,男,汉族,1966年8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庆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彭正平,男,汉族,1976年7月生,中共党员,甘肃正宁人,党校大学学历,一级教师,现任庆阳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薛涛,男,汉族,1968年10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合水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高级讲师,现任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科长,拟任市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副职(试用期一年)。

(二)进一步使用(3名)

张建军,男,汉族,1971年1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宁县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庆阳第五中学校长,拟任市政府工作部门副职(试用期一年)。

宫亚妮,女,汉族,1976年2月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大学学历,文学学士,高级教师,现任庆阳第六中学副校长,拟任市属副处级事业单位正职。

樊建国,男,汉族,1973年5月生,中共党员,甘肃环县人,在职大学学历,高级教师,现任庆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县级督学,拟任市政府工作部门副职。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法

受理部门: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举报:0934–12380

短信举报:18693412380

通讯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

邮政编码:745000

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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