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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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17:2<真神跟主神>

10.独一真神(约十七2~3)

约17:2~3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

我们已讨论过,救恩最终的目的是叫我们有永生;我们也看过这是万物最主要的目标和最终的解释,它早由三一神计划好了。显然这是最重要的一个主题。我们开始思考它时,很自然会理解到,由于犯罪的结果,我们的本性有了缺欠,我们都需要救恩,因我们[死在罪恶和过犯中](弗二1)。进一步我们也看见,这是我们所领受的恩赐,因为不论我们的道德如何高尚,行为如何善良,我们都无法靠这些提升到永生里。

作为一个基督徒,和作为非基督徒的差别不是程度上的,而是本质上的,因此一个最卑微的基督徒也强过一个最卓越的非基督徒。或许从[关系]这一方面来看,比较容易解释这一点。这是血缘的问题;在大部分的国家中,依社会地位论,皇室家族中最低微的一员,也比平常百姓中最高位的还尊贵。皇室以外的百姓可能受更高的教育,在各方面都优人一等,但是在所有公开场合,他都必须尾随在皇室中最卑微的成员之后。你怎么评估他的地位?你不是从能力和成就方面评估,而是从血缘和关系来评定。这正是新约对基督徒所用的方式。基督徒是与神的本性有分的人,他处于一种全然崭新的关系中,他有新的本性和资质,他的生命有了新次序。

我们进一步发现,只有主能把这关系赐给我们,这是祂在此处所强调的。祂求父荣耀祂,祂实际上是说,[你若不使我能承担世上一切的罪孽,好荣耀我,那么整个人类就要死在过犯和罪恶中。]祂祈求父荣耀祂,所以祂可以赐永生给人类。若不藉着基督和祂的工作,任何人想要到达神面前,与祂交通、联合,都是徒然的。

现在我们面对了一些非常实际的问题。我们已替基督徒下定义:拥有永生的人;那么永生是什么?人如何能获得永生?我打算先讨论第二个问题,因为我们所思想的这几节经文似乎都是先讨论到这问题。第三节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这话是什么意思?是对永生的定义?抑是对获取永生方式的描述?这是两种可能的解释和注释。

我想最终说来,两者都是对的,但我个人比较同意第二种说法,就是认为这节经文是在描述获得永生的方式。约翰有他自己的写作风格,你会发现他总是用这种特殊方式把各样事放在一起。让我用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九节来解释,在那里他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请留意它和下面这节经文的类似之处,[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两处的形式是一样的,因此我们可以用约翰福音第三章第十九节来解释这节经文。

容我作进一步解释。约翰说,[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他不是替[定罪]一词下定义,而是在告诉我们定罪的原因,就是[光来到世间,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因此,这里的经文当然也可如此解释。这里是指原因,或引致永生的方法——[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我可以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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