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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就业难?从“四系五院”说起<五院四系法学就业前景如何>

法学就业难?从“四系五院”说起

作者: 且云之 香港执业中国律师

“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文子·七仁》

中国法学的高等学府,曾有过“四系五院”的说法。四系,是指北京大学法律系、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律系,五院,则是东南西北中五所政法院校:北京政法学院(后改名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学院、中南政法学院(后合并财经学院改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学院。

之所以有“四系五院”之说,是跟建国后中央政府对旧国民政府法学学科实施大刀阔斧的整改合并有关。诸多民国名校,如东吴大学、圣约翰大学等都经历剧变或者肢解,所涉学科敏感的政法院系,更是列为学科重组的核心部分。随着师资力量在行政之手的驱动下涌入几所主要的院校,政法学科的江湖格局,也趋于形成。类似于金庸小说里的少林、武当等八大门派才是武学正宗,在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只有“四系五院”的法学毕业生,才称得上“系出名门”、“科班出身”。直到21世纪初大学开始扩招,诸多实力雄厚的综合性大学也涉足法学教育,出现了像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这样的“法学新贵”。

然而,在高校扩招的指挥棒下,不仅一线院校自立门户,就连三本、大专乃至技术学院都竞相开设法学学科——毕竟,法学教育不像理工科那样还需要实验器材、车床厂房的硬件投资,几个教师拎本统编教材就能站上讲台,生源滚滚,无本万利。顷刻间,法学教育从党政机关预备队的“精英式”培养模式,在几年的时间里迅速转向为“大众化”学科。

曾经的政法天骄,如今成了低薪阶层。涸泽而渔的故事,从来就不是传说。

中国法学教育的内容设置,也长期为批评家所诟病。教材的内容与社会严重脱节。例如民法学科就有“言必称罗马”的说法,而罗马法一般泛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换言之,在21世纪全球进入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的时代,在“互联网思维”已经在全社会掀起革命性旋风之际,中国大多数的民法教师,仍然抱守着几千年前奴隶国家的法学经典视其为圭臬,而无视讲台下学生昏昏欲睡,兴致索然。

另一方面,法律职业教育的缺位依然是经久的难题。大多数法学院很难找到一门兼具理论性和可操作性的职业教育课程,四年本科+三年研究生走出校园的法学毕业生,大多数连基本的案例检索的能力都不具备,更不用说法律写作、档案管理、客户维持等法律职业技能。于是,一方面是社会用工单位的人才荒,一方面是大量的毕业生拥堵在就业办的门口,茫然不知去路。

中国的法学教育,如同一头年轻却又笨重的巨象,在短短十几年里野蛮生长到体形巨大,以致于身处社会结构、经济体系的巨变而浑然不自知,跌跌撞撞中找不到方向。在巨大的惯性中,一些革新者的努力也最终付之东流,例如曾经模仿美国JD制度推行的法律硕士培养,如今在很多院校里沦为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落榜的调剂去向。“法硕”完全丧失了精英教学的初衷,而成为了略带贬义的称谓——对于法学硕士来说,法硕大多半路出家,并非科班。

但凡大跃进式的发展,必然会遭到市场规律的惩罚。根据《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2012届本科生毕业半年后就业率最低的是法学,薪资最低的也是法学。

法学毕业生普遍遇到的就业难,便是无视规律的直接后果。本属于精英模式的法学教育,在中央政策的半推半就,各大高校的逐利驱动下经历了类似金融泡沫式的发展,但终究逃不脱地心引力的自然规律。

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随着中国适龄学生高峰的过去,十几年来疯狂扩招的高校,以及数以百千计的法学院系,必然会迎来泡沫破裂的宿命。与此同时,中央推动的高校去行政化改革,将令市场需求萎缩的高校,又将面临失去财政支持的局面。两股寒流的夹击,中国高等教育的市场将迎来49年高校重组之后的再一次大规模洗牌。

只是这一次,会是市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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