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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连锁座机电话号码>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费标准

序号成都燃气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备注1民用客户燃气安装(不含热水器、灶具费用)备注:零星燃气安装工程项目在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0元/户,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燃气安装工程实施合同的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收费标准仅适用于一只表、一台家用灶具和一台家用热水器燃气安装工程建设费用的情形;若客户有采暖需求,其采暖部分另行收取费用。左列收费标准为包干价,可选择按实结算。   非高层住宅二环路以内3000元/户   非高层住宅二环路以外3200元/户   高层住宅二环路以内3550元/户   高层住宅二环路以外3750元/户2公共集体、商业、工业客户燃气安装

工程造价预算包干或按实结算

不含赔偿费用及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等费用3天然气销售   居民用气气量为0-500立方米/户*年气费2.18元/立方米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

1、计价周期:每两个月结算一次气费。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周期之内可累计、结转。 2、多人口家庭用气:阶梯气价每户表对应人口基数为4人;超过此人口基数的多人口用户凭户口簿、居住证,每增加1人可申请增加气量65 立方米/户表•年。3、对每个经核实的采暖户在当年12月至次年2月共增加二阶气量1200立方米,限在此期间使用。4、收费依据《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通知(成发改要素价【2023】182号)》

气量为501-660立方米/户*年气费2.59元/立方米气量为661立方米/户*年以上气费3.20元/立方米   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执行气价(含养老机构、学校、托育机构)2.38元/立方米执行时间2023年7月1日   非居民用气3.44元/立方米执行时间2024年5月24日   车用压缩天然气加工用气价格2.336元/立方米执行时间2023年11月1日4居民客户定制化改造业务(限零星改造用户)定制化改造业务收费标准均不含主材,主材按照客户自愿购买原则,根据实际耗用量按实结算,单价按照公司材料销售价格执行。    用气设施拆除150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1米以内(含1米)221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2米以内(含2米)281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3米以内(含3米)35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4米以内(含4米)41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5米以内(含5米)47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6米以内(含6米)54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7米以内(含7米)60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8米以内(含8米)66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9米以内(含9米)72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15,10米以内(含10米)782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1米以内(含1米)374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2米以内(含2米)460元/户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3米以内(含3米)566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4米以内(含4米)653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5米以内(含5米)739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6米以内(含6米)845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7米以内(含7米)931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8米以内(含8米)1017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9米以内(含9米)1103元/户 居民用气设施改造DN25,10米以内(含10米)1189元/户  5非居民客户定制化改造业务定制化改造业务收费标准均不含主材,主材按照客户自愿购买原则,根据实际耗用量按实结算,单价按照公司材料销售价格执行。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1m(不含表及电磁阀)687.13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2m(不含表及电磁阀)888.56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3m(不含表及电磁阀)962.52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4m(不含表及电磁阀)1036.47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5m(不含表及电磁阀)1282.26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6m(不含表及电磁阀)1483.7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7m(不含表及电磁阀)1557.64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8m(不含表及电磁阀)1759.08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9m(不含表及电磁阀)1833.02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15-10m(不含表及电磁阀)1906.98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1m(不含表及电磁阀)897.35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2m(不含表及电磁阀)1112.3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3m(不含表及电磁阀)1234.3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4m(不含表及电磁阀)1318.53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5m(不含表及电磁阀)1978.19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6m(不含表及电磁阀)2267.86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7m(不含表及电磁阀)2389.86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8m(不含表及电磁阀)2641.8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9m(不含表及电磁阀)3325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25-10m(不含表及电磁阀)3409.21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1m(不含表及电磁阀)956.16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2m(不含表及电磁阀)1205.3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3m(不含表及电磁阀)1355.61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4m(不含表及电磁阀)1688.07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5m(不含表及电磁阀)2656.51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6m(不含表及电磁阀)2982.9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7m(不含表及电磁阀)3353.12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8m(不含表及电磁阀)3639.25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9m(不含表及电磁阀)4627.25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40-10m(不含表及电磁阀)4737.32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1m(不含表及电磁阀)1021.51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2m(不含表及电磁阀)1293.19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3m(不含表及电磁阀)1490.66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4m(不含表及电磁阀)1845.66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5m(不含表及电磁阀)3026.53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6m(不含表及电磁阀)3403.98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7m(不含表及电磁阀)3796.75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8m(不含表及电磁阀)4105.41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9m(不含表及电磁阀)5331.79    非居客户用气设施改造DN50-10m(不含表及电磁阀)5460.51      单独加装电磁阀DN15649.00      单独加装电磁阀DN25651.00      单独加装电磁阀DN32663.00      单独加装电磁阀DN40686.00      单独加装电磁阀DN50793.006燃气割封    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15)1056.03元/户    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25)1063.02元/户    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32)1069.50元/户    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40)1087.74元/户    架空燃气钢管割封费(DN50)1093.18元/户7室内燃气管道暗设   - 国产金属软管(限零星改造用户)   室内燃气管道暗设2米以内(含2米)DN15

683元/户

   室内燃气暗设管道每增加1米105元/米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8室内燃气管道不锈钢管安装(限零星改造用户)    居民表后用气设施改造DN15,2米内(含2米)466元/户    室内燃气管道不锈钢管道每增加1米106元/米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9室内燃气管道暗设   - 进口金属软管(限零星改造用户)   室内燃气管道暗设2米以内(含2米)DN15795元/户    室内燃气暗设管道每增加1米130元/米增加管道不足一米部分按照一米计算

缴费渠道

请您在气量采集后,通过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或支付宝、微信自助交费或预存气费,也可前往以下燃气服务网点通过现金、POS刷卡、扫码方式交费或办理预存交费。

一、成都燃气现有收费方式有:

1、 服务网点收费。成都燃气下设8个服务网点,燃气客户可以在各服务网点办理气费缴存、预存等业务。

网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锦江服务中心

成都市均隆街32号

(028)84465012

青羊服务中心

成都市西岭路50-54号

(028)87363320

成华服务中心

成都市地勘路1号

(028)83261213

金牛服务中心

成都市金牛区营康西路366号

(028)87775390

武侯高新服务中心

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0号

(028)85540598

芳草街社区服务站

成都市芳草街49号

(028)86607981

水碾河社区服务站 

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5号

(028)83261213

九里堤社区服务站 

成都市九里堤南支路15号

(028)87662513

2、 银行代收费。成都燃气与10家银行签订代收协议。燃气客户可在以下银行通过代扣代缴方式(客户与银行签订协议,可选择存折或银行卡代扣)进行交款,另有部分银行提供其他方式以供交费。

银行名称现金交费银行代扣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预存气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珠海华润银行√√√√

备注:客户办理银行代扣交费需到银行前台签订协议。客户成功交纳燃气费后,可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开具电子发票。

3、其他代收网点:

代收费单位名称代收费方式交费地点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现金交费、手机支付、刷卡交费红旗连锁各营业网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生活缴费网络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微信-生活缴费网络成都天府市民云服务有限公司天府市民云-生活缴费网络

备注 :获取发票的方式,客户成功交纳燃气费后,可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开具电子发票。

费用查询

1. 登录我公司网站(www.cdgas.com),进入网上营业厅查询抄表记录、气费和交费记录。

2. 访问我公司微信公众号(成都燃气962777),查询燃气费用并交纳燃气费。

3. 访问我公司支付宝生活号(成都燃气962777),查询燃气费用并交纳燃气费。

4. 客户可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62777查询燃气费用及交费方式。

交费方式变更一、办理/取消银行代扣业务

方法一:居民客户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客户服务卡及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到公司各服务网点签订《委托扣款授权书》即可办理华润银行代扣业务;

  非居民客户携带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经办人的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到公司各服务网点签订《委托扣款授权书》即可办理华润银行代扣业务;

  客户需要取消代扣时:居民客户需携带与公司签订的《委托扣款授权书》、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折到公司各服务网点取消委托扣款业务;非居民客户需提供《委托扣款授权书》、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到公司各服务网点取消代扣业务。

方法二:居民客户携带户主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客户服务卡到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自动代扣缴纳气费的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证件可详细咨询各大银行。与我公司签订合作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

  客户需要取消代扣时:居民和非居民客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客户服务卡等资料,到银行办理取消代扣协议,具体办理程序及相关证件可详细咨询各大银行。

二、办理/取消非居民客户小额借记业务

非居民客户申请开通小额借记时,需要到我公司供气分公司管理科办理缴费方式变更。需提供材料如下:

  (1)现场填写《客户缴费方式变更申请表》

  (2)个人须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表格上加盖手印、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在表格上加盖公章

  (3)自缴变更为小额借记,开户行、账号、行号须填写完整。

  我公司将向扣款银行方提交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客户需到开户银行办理扣款授权,办理后缴费方式由自缴变更为小额借记。

  客户取消小额借记时:需要非居民客户提供《客户缴费方式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到我公司供气分公司管理科办理缴费方式的变更。

三、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

方法一:客户需携带客户服务卡到公司所属各服务中心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后,客户账户余额应充足,录入燃气费后才能实现自动扣除天然气费用;

方法二: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光大银行、红旗连锁等各营业网点、也可选择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办理预存燃气费业务。

委托业务

为方便用户缴费,成都城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推出《委托扣款协议》,方便用户缴费。

委托扣款协议签订(居民)

(1)用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到营业大厅办理

(2)用户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

委托扣款协议签订(非居民)

(1)用户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件到供气分公司办理

(2)用户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书》

发票变更业务

个人客户变更交费发票抬头

居民用户需要变更交费发票抬头时,用户可持相关资料到服务中心办理燃气变更业务,需提供材料如下: 

(1)房屋产权证(复印件)(2)核对购房合同房屋地址应与我公司系统所录入地址一致。若不一致,需要提供社区、街办或派出所开据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5)户主同意变更户名的情况说明,需有户主手印以及签名。

 

单位客户变更交费发票抬头

非居民用户需要变更交费发票抬头时,用户可持相关资料到成都燃气供气分公司办理燃气变更业务。需提供材料如下: 

(1)现场填写附件7《客户委托申请表》,并在表格上加盖鲜章(2)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地址应与我公司系统所录入地址一致。若地址不一致,需提供社区、街办或派出所开据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3)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4)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涉及多只气表的,须填写清楚全部委托或只委托其中某只气表的气表型号及气表出厂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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