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学加
鹦鹉虽然可爱又机灵,但随便带只回家可能会触犯法律。目前我国只有三种鹦鹉可以自由买卖和饲养,其余鹦鹉均被列为重点保护动物。
撰文/记者 王雪莹 编辑/丁林
新媒体编辑/吕冰心
采访专家
丁长青(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教授)
朱跃勇(河南省豫鹦缘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场长)
“色白还应及雪衣,嘴红毛绿语仍奇。”
——唐·来鹏《鹦鹉》
鹦鹉,是人们对鹦形目物种的俗称,这一庞大的家族拥有大约398种成员,大多都生活在热带及亚热带地区。它们活泼灵巧、艳丽可爱,有些还会学语,是承载了人类数百年喜爱的一类动物。近年来,在肩头养只小鹦鹉当宠物,日渐成为小众而时尚的新潮。
然而,鹦鹉在走近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除了网络宠物贸易导致大量动物在运输中死亡,甚至还有部分人在野外盗捕国家级保护物种……那么,哪些鹦鹉是我国家养鹦鹉的合法品种,又有哪些是触犯法律的非法品种呢?
鹦鹉曾经是“宫廷异宠”
鹦鹉一直被视为英勇和智慧的象征,其鲜艳美丽和灵敏可爱的个性,深受文人墨客的喜爱。但在古代中国,只有少数人能养得起鹦鹉。
东汉末年,江夏太守黄祖之子黄射将一只鹦鹉转送给名士祢衡,后者以珍禽赠佳人,并作赋一首《鹦鹉赋》,描绘鹦鹉“绀趾丹觜,绿衣翠衿。采采丽容,咬咬好音。虽同族于羽毛,固殊智而异心。”并将其称为“配鸾皇而等美”的珍贵鸟类。不久祢衡因冒犯黄祖而被杀,后人感念其故事,将其所葬之地命名为“鹦鹉洲”。
唐宋时期,豢养鹦鹉的爱好从帝王将相之间下沉到民间社会,尤其在商贾权贵家中,养鹦鹉更成了风靡一时的“高端时尚”。《开元天宝遗事》曾记录一则“鹦鹉告事”故事,讲述一只家养鹦鹉在官府追凶断案过程中担当了关键性“证人”的角色。
到了清朝光绪年间,外交家伍廷芳还曾献给慈禧太后几只原产于美洲的金刚鹦鹉。这些珍禽历经三朝四代,最后一只卒于1942年。
现如今,鹦鹉已经不算珍禽异兽,但想养一只当宠物也不容易,一不小心就会犯法。
可合法饲养的鹦鹉只有三种
2017年,深圳“鹦鹉案”曾引发广泛关注。根据警方调查,涉案男子王鹏以每只500元的价格,卖给谢某6只鹦鹉。其中有2只自己繁殖的“小太阳”鹦鹉和4只玄凤鹦鹉。
“小太阳”鹦鹉学名为绿颊锥尾鹦鹉,属于受保护物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鹏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后王鹏提出上诉,经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其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综合考量王鹏能自愿认罪,出售的是自己驯养繁殖而非野外捕捉的鹦鹉等情节,可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在该案中,许多网友对被查获的绿颊锥尾鹦鹉产生了疑问——明明是“市面上很常见”“许多人家里都有养”“人工也能繁殖”的鹦鹉,怎么养着养着就犯法了呢?
目前在我国不需办理特殊手续就能合法饲养的鹦鹉有且只有三种,即桃脸牡丹鹦鹉(原产非洲西南部)、虎皮鹦鹉(原产大洋洲)以及玄凤鹦鹉(原产大洋洲)。鹦鹉品种那么多,为什么可以合法饲养的只有三种?
其实,早在1973年,在国际自然保育联盟的主导下,世界各国在美国签署《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1980年我国正式加入该公约。在18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的《华盛顿公约》中,绝大部分鹦鹉品种都属于保护动物,只有四种例外——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玄凤鹦鹉以及红领绿鹦鹉。
作为该公约的缔约国,我国也将非原产于中国、但被该公约附录收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列为国家保护动物,其中就包括大部分鹦鹉物种。对野生鹦鹉的立法保护,不仅惠及生态环境,还可以减阻人畜共患疾病的传播、降低外来物种入侵等风险。
另一方面,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本土的野生动物资源,原林业部、农业部于1989年共同发布施行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2023年2月的最新版本《名录》中,九种我国原生的鹦鹉品种(大多都生活在我国西南地区与广东一带)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中就包括红领绿鹦鹉。
也就是说,尽管红领绿鹦鹉未被“华盛顿公约”附录收录,但在我国它们同样属于保护动物。所以,在我国只有三个物种的鹦鹉是可以合法饲养的。
控制饲养是为了保护濒危物种
几十年以来,在我国无证购买、运输、饲养多数种类的鹦鹉,都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鹦鹉品种,法律并不明确区分其为野生还是人工繁育,而是统一依《野生动物管理办法》处理,人工繁育均需向当地林业局申请办理许可证。
获得人工繁育许可证后,宠物爱好者才可以向持证的卖家购买具有合法来源的绿颊锥尾鹦鹉或非洲灰鹦鹉等。即便是在野外捡到的,如果想要私人饲养,按规定也需要有证,否则属于违法。
“我们所说的国家保护动物,是针对其野外种群的情况(来划定),不是说它们的人工繁育水平不错,就直接说这个物种可以不算保护动物了。”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鸟类科学委员会委员丁长青告诉记者。
针对一部分人“人们把濒危物种当宠物,能间接帮助提升该物种总量”的想法,丁长青认为这是彻头彻尾的错误观点。“家里养的个体动物,压根就不算是野生动物,所谓的增加量也根本没有意义。”
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虽然可以使该物种的数量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能顺利地回归自然,因而饲养行为不能彻底改变物种的自然状态。“比如红腹锦鸡,我们现在的人工繁育技术非常成熟,繁育的量也很多。但是在我国本土,它们的野外种群依然受到非法捕猎的威胁,所以它们(至今)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丁长青说。
桃脸牡丹鹦鹉等三种鹦鹉的私人饲养在国内之所以被允许,一方面是因为其野外种群数量较为稳定;另一方面,它们的人工繁育比野生俘获成本低很多,因此允许饲养不会导致商贩盗捕野生鸟。
在很长时间里,由于实际辨别“人工鸟”和“野鸟”难度较大,国家给鹦鹉的合法化饲养“松绑”的难度也被加大。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标识管理,但鹦鹉却并未被纳入管理范围。一时间,养鹦鹉成了宠物产业中的“灰色地带”。
合法化饲养或将“松绑”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对河南省林业局的回函中,同意对部分动物品种开展专用标识管理试点,同时对依法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宠物,按利用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无论对于鹦鹉爱好者、繁育者和动物保护从业人员,这个消息都是令人激动的。
“国家这个决定,对我们的意义真的是太大了。”河南省豫鹦缘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场长朱跃勇对记者坦言。全国都在翘首期待此次试点,如果试点成功,不仅能让市场走上有法可依的正轨,而且也将引导和规范民间的合法驯养。
“就是从今年9月开始,除了原来的三种鹦鹉之外,来源合法、人工繁育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和尚鹦鹉和绿颊锥尾鹦鹉也是合法的了。”朱跃勇告诉记者。
按照新规,合法的鹦鹉脚上会佩戴一个专属脚环,它就像是一张“身份证”,一扫即可显示该鹦鹉的品种、由哪个基地繁育等信息,从而保证它的合法性。
未来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