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申请的专利辞职后怎么办:离职后专利权属、收益与义务全解析
当您在一家公司任职期间,积极参与甚至主导了某项专利的申请工作,而后续因个人职业规划或公司变动选择辞职,此时您可能会面临一个关键问题:我在公司申请的专利,辞职后究竟会受到哪些影响?我作为发明人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什么?
这是一个非常常见且涉及法律、权益分配的复杂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规定、实际操作以及个人策略等多个维度,为您详细解析辞职后与公司申请的专利相关的方方面面,助您明晰权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核心问题:专利权究竟归谁所有?
理解辞职后专利的归属,首先要明确专利的类型: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这是区分专利权属的关键。
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界定是关键 职务发明创造(Service Invention):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具体情况包括:
履行本单位的本职工作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非本职工作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但该任务是单位明确指派的。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如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离职后一年内,与原单位的工作内容或承担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通常也被推定为职务发明。核心要点: 对于职务发明,即使您是实际的发明人,专利权(即专利的所有权)也归属于公司,而非个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Non-Service Invention):指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范围的发明创造。 其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具体情况包括:
在非工作时间完成,且与本职工作任务完全无关的发明创造。 未利用公司任何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核心要点: 对于非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发明人本人所有。但实践中,界定非职务发明需要非常谨慎,尤其是在公司工作期间完成的发明,很容易被认定为职务发明。
辞职后,作为发明人你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即使专利权属于公司,作为实际的发明人,您依然享有特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作为发明人的权利 署名权(Right to be Named):这是发明人最基本的权利,无论专利权属于谁,您作为实际的发明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被署名。这是对您智力劳动成果的认可。
获得报酬和奖励的权利(Right to Remuneration and Rewards):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对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人(即公司)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专利权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具体数额和方式可能由公司规章制度或双方协议约定,但法律保障了这项基本权利。
知情权:您有权了解与该专利相关的申请、授权、维持、转让或许可等重要进展。
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如果您的发明被明确认定为非职务发明,那么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均归您个人所有,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如何实施或转让。
作为发明人的义务 保密义务(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即使辞职,您对在原公司任职期间接触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包括与专利相关的未公开信息)仍负有保密义务。这通常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有明确约定,且在法律上具有延续性。违反保密义务可能导致法律责任。
配合义务(Cooperation Obligation):在专利申请、授权、维持或维权过程中,原公司可能需要您的配合,例如签署相关文件、提供技术解释等。在合理范围内,您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这通常是基于之前的雇佣关系和法律规定。
不侵害公司合法权益义务:不得利用在原公司获得的专利技术或相关商业秘密,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不法利益,或对原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公司在员工辞职后对专利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的权利 专利权归属:对于职务发明,公司是唯一的专利权人,拥有该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许可和维权等一切权利。
要求配合:公司有权要求发明人在合理范围内配合专利申请和后续管理事宜。
禁止侵权:公司有权阻止包括离职员工在内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对公司专利的侵权行为。
公司的义务 支付奖励和报酬:这是公司对职务发明人最核心的义务。即便员工已经离职,只要该职务发明获得专利权并实施,公司仍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或约定向发明人支付合理的奖励和报酬。
保障发明人署名权:公司必须确保发明人在专利文件中的署名权。
专利收益如何分配?
专利收益的分配是离职员工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职务发明的报酬与奖励 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权人应在专利授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奖金。对于实施职务发明创造所获得的收益,专利权人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创造所获得的利润中提取或者参照该项发明创造的销售额、许可使用费等,给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报酬。
实践操作:实际操作中,公司通常会在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或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中详细约定奖励和报酬的具体标准和支付方式。这些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通常是有效的。
离职后的追溯:即使离职,只要该职务发明在您任职期间完成,且符合获得奖励和报酬的条件,您仍有权向公司主张。这包括专利获得授权后的奖金,以及专利实施(如许可他人使用、自行生产销售)后的利润分成或销售额提成。
非职务发明的收益如果被认定为非职务发明,那么该专利的所有收益(包括申请、实施、转让、许可等)完全归发明人个人所有,公司无权干涉或分配。
辞职后专利相关的注意事项与建议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1. 仔细审查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在辞职前和辞职后,务必仔细阅读您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以及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内部政策或协议。这些文件可能详细规定了职务发明的界定、离职后的保密义务、配合义务以及奖励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2. 明确发明类型与归属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公司期间完成了非职务发明,且与公司申请的专利存在模糊地带,应在离职前或离职初期就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明确界定该发明的性质和归属。
3. 保留相关证据保留所有与您的发明创造相关的证据,包括研发记录、实验数据、设计手稿、邮件往来、会议纪要等。这些证据在界定发明类型、证明发明完成时间和主张报酬时至关重要。
4. 积极与公司沟通对于职务发明,如果您认为公司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奖励和报酬,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如邮件、正式函件)与公司沟通,要求其履行支付义务。保留所有沟通记录。
5. 警惕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包含竞业限制条款,您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可能被限制在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虽然这不直接影响专利权属,但可能限制您利用自身知识和技能进行新的发明创造。务必了解竞业限制的范围、期限以及补偿金。
6. 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如果与公司的沟通无果,或者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务必及时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他们可以帮助您评估风险、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协商或提起法律程序,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常见争议及解决途径
在辞职后与公司专利相关的事务中,常见的争议点通常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争议类型 发明归属争议: 员工离职后,公司与员工对某项发明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存在分歧。 奖励报酬争议: 公司未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发明人应得的奖励和报酬。 保密义务争议: 公司认为离职员工违反了保密义务,泄露了商业秘密或不正当使用了公司技术。 配合义务争议: 员工离职后拒绝配合公司办理专利相关手续。 解决途径当出现争议时,可以考虑以下解决途径:
协商: 这是最直接、成本最低的方式。双方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通过平等对话寻求共识。 调解: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者通过其他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 劳动仲裁: 针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争议(如发明报酬纠纷),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或无法通过仲裁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专利权属、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通常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总结:在公司申请的专利,在您辞职后,其权属并非一概而论。关键在于明确发明创造的类型(职务发明或非职务发明)。作为发明人,即使专利权归公司所有,您仍享有署名权、获得合理奖励和报酬的权利,并需承担相应的保密和配合义务。
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仔细审查合同、保留关键证据,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援助,是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关键。明晰权责,才能在职业生涯的转型期,更好地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复杂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