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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二审能否变更上诉请求:深度解析与实务指导

民事案件二审能否变更上诉请求?

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选择依法提起上诉,案件便进入了第二审程序。此时,一个广受关注且具有实际意义的问题随之浮现:在二审阶段,上诉人或被上诉人能否变更其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增加新的诉讼请求?本文将围绕这一核心问题,为您进行深度解析,并提供实务操作的指导。

核心原则:二审的审查范围与上诉请求的限制

理解二审能否变更上诉请求,首先要明确民事案件二审程序的基本定位和审查范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职责,主要是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意味着二审的目的是:

纠错性: 审查一审判决是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有限性: 审理范围通常以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为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涉及公共利益。

基于二审的这一性质,为了维护诉讼的稳定性、效率,以及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我国法律对二审中变更或增加上诉请求持严格限制的态度。原则上,当事人在二审中不得变更或增加一审中未提出的诉讼请求。

为何二审中原则上不允许变更上诉请求?

这一原则的设立,是基于多方面考量:

维护诉讼程序的稳定性: 一审程序是对事实和法律的首次全面审查。如果二审可以随意变更或增加请求,将可能导致一审的审理成果被架空,甚至将二审变成新的“一审”,无限延长诉讼周期。

保障对方当事人的抗辩权: 诉讼请求的变更或增加,可能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充分准备应诉材料和进行有效抗辩,损害其程序权利。

分级审理的需要: 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是对一审的监督和纠正。如果二审审理范围过宽,则失去分级审理的意义。

避免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 限制二审请求的变更,可以促使当事人在一审阶段即审慎、全面地提出自己的诉求,避免其“试探性”诉讼或利用程序进行拖延。

允许变更或增加上诉请求的特殊情形(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

尽管原则上受限,但法律并非一刀切地禁止所有形式的“变更”。在特定情形下,为了实现实体公正和适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例外规定。这些“变更”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改变原请求的性质,更多是补充、阐明或特殊条件下经对方同意的情形。

1. 诉讼请求的阐明或补充

这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变更”,而是对原有请求的细化和完善。如果上诉请求的表述在一审中不够清晰、明确,或者存在歧义,当事人在二审中可以对其进行阐明或补充,但其范围不能超出原请求的实质内容,也不能改变原请求的性质。

示例: 某合同纠纷中,一审请求为“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二审时可以阐明为“要求对方支付特定款项并交付特定货物”,只要这些具体要求均属于“履行合同义务”的范畴。但不能从“履行合同义务”变更为“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2. 基于新事实或新证据的请求调整

在二审期间,如果出现了在一审中客观上无法提出或发现的新事实和新证据,且这些新事实或新证据与一审中已提出的诉讼请求密切相关,或者直接导致原请求无法实现,当事人可能需要对原请求进行调整。

新证据的提交: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二审提交新证据的条件,即“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新证据通常是用来支持原有的诉讼请求,而非衍生出全新的请求。

因一审判决导致原请求无法实现: 例如,一审判决将某物权判归他人,导致原告基于该物权的返还请求无法执行,此时当事人为实现权利,将请求变更为损害赔偿,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被允许。

3. 对方当事人同意在二审中一并审理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一项重要规定。该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明确指出:

“当事人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但当事人同意在二审中一并审理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了新的诉讼请求,只要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在二审中一并审理,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审查。这种情况下,新的请求可以被视为对原审理范围的扩展,但前提是双方合意。实践中,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被上诉人通常不会同意扩大审查范围,给自己增加败诉风险。

4. 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调整请求

在一审判决作出之后,到二审审理期间,可能出现某些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得当事人原有的诉讼请求失去基础或无法实现。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法院可能会允许其对请求进行调整,以适应新的客观情况。

示例: 某执行案件中,原请求为强制交付特定财产,但二审期间该财产因不可抗力灭失,此时当事人将请求变更为财产损失赔偿,可能被允许。

法律依据:主要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原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这条明确了二审的审查范围以上诉请求为限。

第一百七十九条(原第一百七十四条): 规定了二审判决的几种情况,并未提及可以随意变更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在二审中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予审查,但当事人同意在二审中一并审理的除外。” 这是目前允许二审增加请求的最重要依据,但有严格条件。

第三百二十九条: 规定了二审中如何处理新证据,但并未延伸至允许随意变更请求。

实践中的注意事项与建议

对于当事人而言,了解二审请求变更的限制,并在诉讼实践中加以注意,至关重要:

重视一审阶段: 绝大多数的诉讼请求和事实认定都应在一审阶段完成。当事人务必在一审中穷尽所有的诉讼主张,并充分提交证据。

严格区分“阐明补充”与“变更增加”: 在二审中,对原请求进行更清晰的表述和补充是允许的,但要避免实质性地改变请求的性质和范围。判断的关键在于,新的表述是否仍包含在原请求的逻辑范畴内。

新证据的正确运用: 新证据的提交主要是为了支持原上诉请求,证明一审判决的错误或补充一审中缺失的证据链条,而不是用来引出新的、不相关联的诉讼请求。

专业法律咨询: 如果您在二审中确实有变更或增加请求的需求,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律师会根据具体案情,评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以及如何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操作。

提前告知与沟通: 如果希望援引“对方当事人同意一并审理”的例外,需提前与对方沟通,并争取其明确同意。

常见问题解答(FAQ)

Q1:二审中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吗?

A1: 原则上不可以。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明确同意在二审中一并审理,则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

Q2:二审中可以提出反诉吗?

A2: 原则上也不可以。同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只有在对方当事人同意在二审中一并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反诉。

Q3:二审中可以变更案由吗?

A3: 一般情况下,二审不涉及案由的变更。案由是法院根据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确定的,反映的是案件的性质。除非是因一审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导致案由认定错误,并在二审中进行纠正,否则不宜变更。

Q4:二审中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吗?

A4: 可以,但有严格的限制。《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交新证据应当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如果新证据是在一审中已经存在但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的,二审法院可能不予采纳。提交新证据并非变更诉讼请求,而是为了支持原有的请求。

Q5: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存在漏判,会如何处理?

A5: 如果二审法院发现一审判决存在漏判诉讼请求的情况,会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所有请求都得到审理,而不是由二审法院直接在二审中补判。

结语

民事案件二审程序的设立,旨在纠正一审可能存在的错误,保障司法公正。对于上诉请求的变更,法律持谨慎和限制的态度,旨在维护诉讼的稳定性和效率。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充分认识到一审的重要性,在一审阶段全面、准确地提出所有诉讼请求并提交相应证据。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二审中调整请求,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并强烈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程序合法,维护自身最大权益。

民事案件二审能否变更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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