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是众多注册会计师和有志于在审计领域深耕的专业人士的梦想。然而,要将这一梦想变为现实,必须首先透彻理解并严格满足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各项规定。本文将作为一份详尽的指南,为您全面解读在中国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所需满足的各项条件,帮助您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依据与基本原则
任何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是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基础。
1. 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这是指导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根本大法,对事务所的设立、执业、监督等都有明确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制定,具体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程序以及后续监管细则。 《合伙企业法》:如果选择合伙制形式,需遵守该法关于合伙人资格、合伙协议、债务承担等方面的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定:各地财政部门可能还会出台细化的管理办法。2. 基本原则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依法设立:所有条件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独立执业: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个人或组织的干预。 专业胜任:事务所应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风险可控: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体系,确保事务所稳健运行。二、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选择
在中国,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有两种组织形式,选择不同的形式,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也有所区别。
1.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这是最常见的组织形式之一。
特点:由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优势:设立门槛相对较低,管理较为灵活。 劣势:合伙人需对事务所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高。2.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这种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风险与责任,特别适用于规模较大的事务所。
特点:由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如下责任: 一个合伙人因执业过失造成事务所债务的,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 其他合伙人以其在事务所的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非因执业过失产生的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优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单个合伙人的执业风险,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 劣势:设立条件和内部管理要求更高,通常对合伙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有更高的要求,且需要建立更为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注意:目前,根据相关法规导向,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已不作为新设立事务所的主要形式。新设立的事务所主要以合伙制(普通合伙或特殊普通合伙)为主。
三、合伙人(股东)与注册会计师要求
这是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核心,对合伙人及专职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和数量有严格要求。
1. 合伙人(主任会计师/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并与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 作为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通常需要具有10年以上的执业经验;作为其他合伙人,一般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 最近5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 承诺遵守事务所合伙协议(或章程)。2. 注册会计师人数要求
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至少有2名合伙人。 拥有不少于5名注册会计师(包括合伙人在内)。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至少有2名合伙人。 拥有不少于8名注册会计师(包括合伙人在内)。 重要提示: 所有在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必须是专职的,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关系应在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关联机构。四、执业场所与办公条件
拥有固定的、符合要求的执业场所是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的物质基础。
1. 固定的经营场所
事务所必须拥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产权明晰或租赁期稳定的办公场所。 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应能满足事务所的持续经营要求)。 办公地址应与注册地址一致,且具备正常的办公条件,如供水、供电、网络等。2. 必要的办公设施
配备满足日常执业所需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传真等。 具备档案管理设施,确保审计档案的妥善保管和保密。 建立必要的内部网络、财务管理系统、执业软件等,以支持审计业务的开展和内部管理。五、组织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
健全的管理体系是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中保障其规范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
事务所应制定并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合伙协议(或章程):明确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出资方式、利润分配、风险承担、退伙入伙机制等。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确保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合规性。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事务所的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 人事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 风险控制制度:识别、评估和应对执业风险。 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审计档案的归集、保管和销毁。 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数据完整性。2.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
内部控制体系是质量控制制度的核心,旨在:
确保遵循职业道德要求。 确保审计业务符合审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要求。 确保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具备持续的专业胜任能力。六、事务所名称与注册资本
这也是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中需要考虑的细节。
1. 事务所名称要求
应符合国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不得含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字样。 名称中必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字样。 建议提前进行名称核准,确保名称可用性且无重复。2. 注册资本(出资)
自2014年《公司法》修订后,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时普遍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这意味着在设立时无需一次性实缴大额资金。 然而,合伙人仍需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出资形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注册会计师出资应主要以货币形式。七、设立申请与审批流程简述
满足上述所有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后,便可启动正式的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通常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设立申请书。 合伙协议(或章程)。 所有合伙人(或股东)的身份证明、注册会计师证书、专职执业承诺书、最近5年无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的证明。 拟聘用的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劳动合同、专职执业承诺书、社保缴纳证明。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事务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事务所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文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2. 审批机构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审批,通常由拟设立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审批通过后,会报财政部备案。
3. 执业许可
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将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获得此证后,事务所方可合法开展审计业务。
八、设立后的持续条件与要求
获得执业许可并非终点,事务所必须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并遵守后续监管要求。
年度报备与报告:每年需按时向财政部门提交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及相关信息,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 持续职业教育:所有注册会计师需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保持专业能力和知识更新。 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这是事务所持续经营的生命线,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执业许可被吊销。 维持注册会计师人数:事务所必须持续满足最低注册会计师人数要求。如有人员流失,需及时补充。 健全的内部管理:持续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九、重要提示与风险规避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是一项专业性强、责任重大的工作。在筹备和申请过程中,建议充分研究并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
寻求专业的法律和财税咨询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可以帮助您避免潜在的风险和合规问题。
尤其要注意合伙人的执业经验和注册会计师的专职要求,这是各地财政部门在审批时重点审查的内容。确保所有注册会计师的社保关系、执业地点、兼职情况均符合规定。
总而言之,满足会计师事务所设立条件需要细致的规划、严格的准备和对法规的深刻理解。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清晰的指引,助您成功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开启您的专业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