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闽注考委〔2023〕1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和《202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有关要求,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分别制定了《福建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附件1)和《202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厦门考区报名简章》(附件2),现予印发,请组织做好本地区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1.福建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 2023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厦门考区报名简章
福建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1:
福建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福建省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网址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3年4月6日早8:00—4月28日晚8: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此期间,考生可以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考科目和报考地进行调整。首次报名人员需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合格证照片。非首次报考人员以往年度已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如其他相关信息发生变动,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于4月25日-28日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所在设区市考办指定地点(详见本报名简章第十点)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福州市考办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国(境)内学历信息,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