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多少不需要交个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更新时间:2023-09-1915:27:00人浏览导读: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那么辞退员工补偿多少不需要交个税,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那么辞退员工补偿多少不需要交个税,以下就让法律快车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一、辞退员工补偿多少不需要交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二、离职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三、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了赔偿金的,不需要再向劳动者另行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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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第四十六条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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