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注销即办资格是指,在税务机关系统中已经存在的纳税人,具备实现自主申报缴纳等操作的条件,可以实现立即注销的便捷服务方式。
那么,既然已经具备了注销资格,还需要走申请流程吗?这是许多纳税人比较关心的问题。
实际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试行)》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办税服务厅申请注销登记:
1.税务机关未依法对其作出注销决定的;
2.无未结清税收、罚款、滞纳金等税务款项的;
3.不存在其他需暂时保留登记状况的。
简单来说,只要满足上述3个条件,就可以直接在办税服务厅申请注销登记了,无需走申请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未结清的税收、罚款、滞纳金等税务款项,纳税人需要先缴清这些款项,才能进行税务注销。
或者,如果纳税人的登记状况需要暂时保留,也需要先进行相关的申请和手续,否则无法办理注销登记。
此外,还有一些情况是不能享受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的,比如:
1.工商部门已经注销企业的;
2. 分支机构或者从业场所随主体单位一起被注销的;
3.依法应当注销的企业或者组织;
4.其他不符合税务注销即办资格条件的纳税人。
综上所述,如果纳税人符合税务注销即办资格的条件,可以直接在办税服务厅申请注销登记,无需走申请流程。
但如果存在未结清税务款项或需暂时保留登记状况,则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能成功进行注销登记。
因此,在注销税务登记时,纳税人最好还是提前咨询税务机关或者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了解清楚相关的办理程序和要求,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