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老板)往公司打款,财务是按照投资款还是借款处理?哪种方式更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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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
“丽姐,公司账上钱不够用了,老板从他的私人账户转了十万到公司账户,是按投资计入实收资本呢?还是按负债计入长期借款呢?”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篇文章,比较这2种财务处理的优劣。
老板往往并不清楚账务处理,有些财务人员不懂两者区别,会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等到事后要再纠正就比较困难。
首先了解股东权益和负债的区别。
若是作为股东权益(投资款):一旦进入股东权益(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则以后就算公司有富余资金,也不能随便抽回。除非公司走减资程序,但减资操作是比较麻烦的,需要公示通知债权人,还要变更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账上有未分配利润,股东也可以通过分红拿回资金,但要按照股息红利缴纳20%个人所得税的,这是股东不愿意。当然,作为实收资本处理的好处优点是,股东履行了出资认缴义务,不用再承担出资义务,而且增加股东权益,也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便于后续融资。
如果该笔资金计划长期使用,而且股东出资义务还没完成,建议作为股东权益(投资款)处理。
作为股东权益处理时,是进入资本公积还是实收资本?通常对有限责任公司,不要随意增加资本公积,进入资本公积后,未来要转增实收资本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若是作为负债(借款):好处是公司以后有了多余资金,可以直接还给股东,还款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也不用走减资程序;但缺点是,作为借款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比较高,给外部的印象是企业的偿债能力较低,对银行贷款可能会有影响。
若是有偿借款,还涉及到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如果公司只是临时周转需要用钱,可以考虑作为借款处理,这样可以比较灵活,未来可以还款,也可以转为股东权益,进可攻退可守。
作为股东权益的话,是不能随便转为负债的。
由此可见,老板给公司打款,按投资款还是借款,哪种更好?答案是不一定,若是临时性的资金短缺,未来准备归还,建议按照借款处理;若是长期资金投入,且出资还未到位时,可考虑按照投资来处理。
财务人员在遇到老板(股东)准备给打款时,要提前和老板沟通好,在汇款时注明用途是借款还是投资款,做好相应的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