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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预算法》下城投公司的财务核算<城投公司财务战略分析>

浅析新《预算法》下城投公司的财务核算

【作者】刘 娅1,2(副教授),岳秀敏3,赵淑鹏4

【作者单位】1.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成都610068;2.四川大学商学院,成都610064;3.四川财经职业学院,成都610101;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610031

【摘要】

   【摘要】从资产端、负债端、利润端和现金流量端四个方面分析我国城投公司财务核算的特殊性,以杭州城建集团为例进行研究发现:在新《预算法》背景下,企业的经营性资产规模正在缩小并向金融化转型;企业以负债融资模式为主导致债务负担沉重;主营业务收入较低而政府注资扶植的营业外收入占净利润的比重较大;企业现金流量结构日趋合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占主导且比重逐年增长。进而从进一步推动城投公司金融化转型、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转变政府补助依赖三个方面提出有效建议。【关键词】预算法;城投公司;财务核算;杭州城建集团【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17)25-0084-62014年国务院颁布新《预算法》,要求地方政府信用与其所在地城投公司的信用完全隔离。在经济下行趋势明显且PPP融资潜能短期难以释放的背景下,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重申严格界定地方政府与其辖区融资平台之间的界限。因此,亟需对城投公司的财务按市场化企业进行核算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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