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输费支出,不同情况下,其账务处理也有所区别。通常的会计核算涉及销售费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销售货物支付运费时,如何做会计分录?
销售货物支付运费分录
1、如果是销售方公司负担运输费用,发票开给销售方: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如果是销售方公司的自己运输部负责运输,但是费用由购货方承担,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3、如果是费用由购货方承担:
借:应收账款
贷:库存现金
4、如果是由购货方负责运输,费用也是购货方负责,那么这部分销售方不做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税率多少?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有关规定,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适用税率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