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深化内控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在全处范围内开展2014-2017财年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部署和宣传发动
2017年9月5日起至2017年9月9日,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在全处广泛宣传和发动全员职工积极参与。成立以处长郭永为组长,党总支副书记崔鹏为副组长,副处长侯永智、范而军、代秀亭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督促和巡查有关工作情况,许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全面展开,紧抓重点,扎实进行自查自纠
(一)各科室、中心具体工作任务及时限
1、认真学习通知文件精神和各项内控制度。2017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各科长和中心主任负责,组织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学校党委、行政、纪委的相关文件和本单位(部门)的内控制度。各部门于10月11日前将学习情况报告(电子版)发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所报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2、部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和完善情况。各科室和中心对现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修订和完善情况进行自查,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内容审查,重点查找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当前和未来工作要求,是否存在漏洞和需要改进。
3、合同签订专项自查。对2014-2017年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整理,对合同文本进行内容审查,重点查找有无通过合同签订“合法”程序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学校利益受损的情况。各科室和中心须将所有合同原件(原件实在不方便提供,交复印件)于9月1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4、所辖资产情况排查。对处内管辖的学校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将出租出借情况:出租出借人、时限、收益、合同约定与否、目前现状等于9月16日前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5、工程项目专项自查。对2014-2017年五万元以上工程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将工程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负责部门、施工单位、是否招投标、是否验收、工程预算、工程决算、工程审计、工程款支出等情况于9月16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收费管理情况自查。针对目前少量收费项目,落实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进行了公示;各项收费是否纳入了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收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自立项目违规收费以及超标准、超范围违规收费问题;是否建立健全了收费统计报告制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存在强制和营利问题。
7、深入细致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等问题。
8、开展水电暖缴费情况专项检查和治理。对2014-2017年以来,全校应缴费业户缴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少缴、欠缴情况列出清单,注明原因。同时,加强对颐海苑、高校宾馆、都市科技园等欠水电费大户的催缴力度。由能源保障科拟催缴通知,限期缴纳,逾期停电。专项检查情况及清缴情况于9月26日前报领导小组
9、开展全校自助设备经营情况大检查,重点对直饮水机器、自动售货机、洗衣房机器等在安全生产、价格制定、费用计取、水电使用、合同执行、尾水回收等方面的情况。
(二)全处层面对照分析
在各部门认真学习和对工作摸底的基础上,对照《关于开展财务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青科大纪字[2017]4号)在全处围绕以下方面开展对照分析。
1、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情况,部门财务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是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是否健全;重大经济事项是否经集体决策,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是否存在规避或不履行审批程序事项,是否存在有制度不落实、有要求不执行的问题。
2、部门预决算管理情况,部门财务支出管理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经费专款专用情况;是否存在票据内容不真实、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等违纪违规问题。
3、部门管理资产管理情况。主要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管体制和机制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管理混乱或账外资产的情形;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中是否存在违纪、违规现象;资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出租出借资产是否履行报批手续;对外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取得收益是否按照规定足额上缴学校情况;贵重仪器设备是否存在长期闲置和使用效率低的情况;是否存在资产账账、账实不符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处置资产问题。
4、修缮改造项目管理情况。主要是是否履行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是否履行了报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问题;修缮改造项目是否严格执行程序,是否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和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程序;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问题;是否按时开工,是否存在长期不办理竣工决算、已完成竣工决算但长期不转入固定资产以及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问题。
5、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财务报销双签制度情况;各种对外支出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齐备;对外签订合同是否规范,是否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三、自查自纠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采取各部门自查自纠、处组织内部检查、学校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
(二)相关要求
1、对自查发现和处内督查发现的问题务必及时上报,并依法依规依制及时整改;对涉及面广、性质严重和影响较大的问题,开展面向全处的整顿治理。
2、完善制度、力求长效。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总结经验、扬优驱劣,将自查自纠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3、各部门认真撰写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措施和成效、需要健全的制度等,各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报告发送给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负责人对所报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4、按照方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资料。
后勤管理处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