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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进口税收多少免税>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标  题: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财关税〔2023〕44号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29日 标       题: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机关: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财关税〔2023〕44号 来       源: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税务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29日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23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第一批免税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

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五条执行。

附件:“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3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

关于“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财关税〔20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3〕23号)和《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的第一批免税清单(见附件)予以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一、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图书馆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条执行。

二、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按照附件第五条执行。

附件:“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23年10月29日

附件下载:“十四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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