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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6个问题,搞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财务报表设计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明确6个问题,搞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资金情况明细表

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待摊投资明细表

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

转出投资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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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概况;

●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

●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

●尾工工程情况;

●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

●预备费动用情况;

●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

●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

●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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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项目竣工决(结)算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项目竣工决(结)算审核的,需附完整的审核报告及审核表,审核报告内容应当详实,主要包括:审核说明、审核依据、审核结果、意见、建议。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汇总表

资金情况审核明细表

待摊投资审核明细表

交付使用资产审核明细表

转出投资审核明细表

待销核基建支出审核明细表

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概算调整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项目历年投资计划及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的复印件;

●审计、检查意见或文件的复印件;

●其他与项目决算相关资料。

◎针对大型项目、中央项目、地方项目等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办法》规定:

●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大型项目,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可单独报批,单项工程结余资金在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一并处理。

●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制定统一的审核批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中央项目主管部门本级以及不向财政部报送年度部门决算的中央单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财政部批复;其他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中央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批复,报财政部备案。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职责和程序要求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经营性项目的项目资本中,财政资金所占比例未超过50%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可以不报财政部门或者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工程价款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

●项目建设内容以设备购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购置为主且附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的,可以简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报内容、报表格式和批复手续;设备购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购置,不用单独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重点审查哪些内容?

答:《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先审核、后批复的办法,可以委托预算评审机构或者有专业能力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核。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环节中审减的概算内投资,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者。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尾工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实施尾工工程,及时办理尾工工程建设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应当重点审查以下13项内容:

●工程价款结算是否准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无多算和重复计算工程量、高估冒算建筑材料价格现象;

●待摊费用支出及其分摊是否合理、正确;

●项目是否按照批准的概算(预)算内容实施,有无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建设现象;

●项目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挤占、挪用现象;

●项目形成资产是否全面反映,计价是否准确,资产接受单位是否落实;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历次检查和审计所提的重大问题是否已经整改落实;

●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有无依据,是否合理;

●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所填列的数据是否完整,表间勾稽关系是否清晰、正确;

●尾工工程及预留费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确定的范围内,预留的金额和比例是否合理;

●项目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管理制度要求等;

●决算的内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决算资料报送是否完整、决算数据间是否存在错误;

●相关主管部门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是否出具审核意见。

财政部对授权主管部门批复的中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抽查制度。

◎项目竣工后,办理资金清算及资产交付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资金清算和资产交付手续,并依据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意见办理产权登记和有关资产入账或调账。

项目建设单位经批准使用项目资金购买的车辆、办公设备等自用固定资产,项目完工时按下列情况进行财务处理:

●资产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按设备投资支出转入交付使用。其中,计提折旧的自用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购置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后的金额转入交付使用,项目建设期间计提的折旧费用作为待摊投资支出分摊到相关资产价值;不计提折旧的自用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购置成本转入交付使用。

●资产在交付使用单位前公开变价处置的,项目建设期间计提的折旧费用和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即公开变价金额与扣除所提折旧后设备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待摊投资,不计提自用固定资产折旧的项目,按公开变价金额与购置成本之间的差额作为待摊投资支出分摊到相关资产价值。王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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