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方号

知方号

审计厅印发2023年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意见<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宏观管理部门>

审计厅印发2023年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近日,审计厅印发《2023年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指导,提出明确要求。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市(州)审计局要主动适应审计部门作为政治机关、宏观管理部门的新定位新要求,把贯彻落实中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作为政治任务,主动谋划推动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与审计业务、全年重点工作相融合,健全完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形成指导监督工作合力。

重点突出分类指导。要聚焦中央、省委省政府、审计署的决策部署,聚焦当地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聚焦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选择重点行业系统或国有企业针对性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特别要聚焦新冠疫情防控对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开展针对性指导监督,督促内审机构在疫情防控中发挥好基础性监督作用。

提升指导监督实效。要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内部审计主动融入单位日常管理过程。主动谋划,结合十四五规划制定,理清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的思路、方法、路径等。着力发挥内审机构在实现省市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中的作用,推进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与重点审计项目常态融合开展。

提升内部审计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修订完善符合本地实际需求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探索开展社会审计报告核查,加强核查结果分析运用,推动社会审计机构提升职业水平和质量。

建立务实有效的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请示报告和联系沟通,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经验总结,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强化对县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lizi9903@fox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