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教育时间
(一)2023年海南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面授培训、用人单位培训及其他形式:全年。
2.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在海南居住的待业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学籍的在校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为会计人员。
我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员(报账会计)属于上述会计人员范围。
会计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既从事会计工作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从事会计工作年度和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度孰早确定继续教育开始年度。
(二)完成海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3.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一)培训内容: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管理会计应用指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与操作、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政府和社会经济等相关课程。
(二)年度培训学分总分为90学分。
4.继续教育形式
我省继续教育主要采取面授培训、网络培训、用人单位培训、财政部部属事业单位培训及其他形式。
(一)面授培训
1.会计人员到面授培训机构或市县财政局报名,了解面授培训机构课程及培训日程安排。
2.面授培训机构或市县财政局完成在“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班申报并提交纸质申请。
3.面授培训机构按计划组织培训,培训时长为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每半天需签到一次,并按要求参加培训及考核。
4.面授培训审核通过后自动在平台进行学分登记,未能全程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的不予学分登记。
(二)网络培训
1.会计人员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直接登陆“平台”-选择课程-在线学习-在线考核-考核通过-学分登记,也可通过“海南会计”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学习和考核。
2.打开“海南省会计学会”,点击“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