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 门 科 技 大 学会计硕士学位课程学习计划
一、课程期限
本课程正常修业期限为2年,最长修业期限为3年(2018/2023学年及之前入学的学生,请参阅入学当年的学习计划)。
二、授课形式
面授
三、授课语言
中文及英文
四、课程设置
本课程包括8门必修科目和4门选修科目,以及一篇硕士学位论文。表(一) 必修科目 (24 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AZ01
成本与管理会计
3
MBAZ02
中级会计
3
MBAZ03
审计学
3
MBAZ04
商业伦理
3
MBAZ05
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3
MBAZ06
财务报表分析
3
MBAZ07
税制与税务筹划
3
MBAZ08
研究方法
3
表(二) 选修科目* (12 学分)(须从下列七门科目中选修四门科目)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AE01
高级财务会计与实务
3
MBAE02
高级管理会计与实务
3
MBAE03
高级审计与实务
3
MBAE04
会计资讯系统
3
MBAE05
会计制度设计
3
MBAE06
高级公司财务
3
MBAE07
会计研究专题
3
*上述的选修科目,本大学有最终开班及选择的决定权
表(三)学位论文 (12 学分)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学分
MBAZ00
论文
12
五、教学要求
修读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8门必修科目和4门选修科目,共计36学分。撰写一篇符合学校要求且不少于2万字的原创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须通过评审及论文答辩。学生在每门科目上课结束后,按科目的要求,进行考核,其考核方式按授课老师及学院的规定进行。六、学习时间
科目修读时间为18个月,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课堂一般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日间或晚间上课。(2023/2023学年为日间课程)七、毕业资格
学生须符合下列各项规定,并经大学学术及教学委员会通过可获颁发硕士学位:
在所属课程之修业期内完成及通过学习计划的要求,各科目成绩(不含学位论文成绩)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遵守大学的修读守则;缴清指定费用及归还所借的大学财物。如学生及格完成上述课程设置表(一)至表(二)的科目,累计平均积点不低于2.50,但不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论文答辩,则只可取得结业证书。
* 2017/2018学年前入学之学生,毕业资格请参照入学当年之规定。
备注:所有课程大纲及学习计划,按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所载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