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哪些措施需办理签证?
工程施工合同以外的任何工程量的增减、工作质量或其它特性的改变、工程中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等都属于工程变更的范围,都需要做签证。如: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有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下来的施工力量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的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