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牌室抓赌标准?
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2、《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第九条 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近日,一则武汉警方回复政协委员提案的消息引发了全国关注。武汉警方对于一份与麻将有关的提案给予了回复,在回复中明确了对棋牌类赌博违法行为的裁量标准。
棋牌类赌博界限:非亲属人均千元
回复中提到,对于“不以盈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
裁量标准方面,根据湖北省公安厅相关文件,参与不满十人的赌博,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参与不满十人的赌博,人均赌资3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参与不满十人的赌博,人均赌资5000元以上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对棋牌室属于赌博的规定:起罚点是个人赌资或人均赌资达到200元。赌资2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赌资或者人均赌资1000元以上不满3000元的,处5日以下拘留。深圳市规定:个人赌资在500元以上的算赌资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