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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民区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每年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内蒙古>

回民区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关于“每年九月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规定,根据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宣传部、市民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的通知》(呼民委发〔2023〕25号)和《回民区推进呼和浩特市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方案(修订版)》要求,为切实做好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加快推进回民区全面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主题是:“踔厉奋发新征程,迎接党的二十大”。

三、活动内容

按照呼和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推动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特点,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

(一)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1.理论宣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作为学习宣传重点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增强理论素养水平。拓展基层“学习讲堂”覆盖面,结合各类主题宣讲,深入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连队、宗教活动场所、网络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活动,营造全区各族人民全面参与、全民受教的浓厚氛围。

2.媒体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展示民族工作的进展成效。深化“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加强“滴灌式”宣传和全媒体产品生产,区融媒体中心为宣传主阵地,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就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开展宣传报道,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青城石榴籽”等话题进行深度报道,广泛宣传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激发各族群众学习典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热情。积极做好网络舆论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效果,营造风清气正、凝聚人心的网络空间。

3.社会宣传。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社区小区LED显示屏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短视频、宣传标语、先进事迹、政策法规,制作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道旗和景观小品,形成集中宣传、多点开花的宣传热潮。同时,挖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讲好我区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传承各民族坚定不移跟党走的红色基因,大力开展“四个共同”宣传教育,让“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牢牢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依托“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等活动,积极举办体现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文艺作品,进一步丰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形式内涵,充实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二)推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在各民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借助乌兰牧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会、红石榴驿站、石榴籽社团、鸿雁书屋等载体,深入各族群众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演出和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以中秋节、教师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为契机,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系列活动,积极搭建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引导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融交流

从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文化娱乐等日常环节入手,在社区、乡镇、企业、学校等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同升一面旗 共爱一个国”“开学第一课”活动,搭建“红石榴驿站”等服务平台,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精神,围绕深化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形式、创新创建方法,明确“一进一方案、一进一主题、一进一特色”创建模式,“八进”牵头部门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本系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形成系统创建新格局。以国家民委对全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调研工作为契机,持续提升创建热度,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各类“互观互学”及现场交流会,并采取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的方式,分析、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做法及短板不足,相互交流学习,打造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四)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建设,聚焦建设“五宜城市”,培育“四大产业集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努力出台一系列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招,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入乡镇、社区、企业等基层一线,排查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夯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根基。

(五)开展“推广普通话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呼市民委《关于开展“推广普通话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今年第25届全国普通话宣传周(9月12日——18日)期间,各地区、各单位要以“推广普通话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通过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宣传宣讲、访谈交流、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以及“说好普通话、喜迎党的二十大”演讲比赛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和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重点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八进”示范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等地区张贴标语、宣传海报等营造推普浓厚氛围。同时,利用宣传栏、板报、广播端、网络端、电视端大力宣传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着重展示推普周举办2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繁荣、社会发展、民族团结的重要作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六)组织开展系列活动

一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一次理论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二是,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创建文明城市、民生保障、市域治理、营商环境、垃圾分类、环境保护等中心工作,与社区共同组织党员、群众、模范、公益组织等广泛进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三是,集中组织辖区党员、干部、模范和各族各界群众代表,进行一次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学习活动。四是,开展群众性民族团结进步书法、绘画、摄影、剪纸、手工艺等形式展览展示,围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书画作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各民族和睦共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景象。五是,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组织1场民族团结进步文艺惠民演出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度。六是,组织全区党外代表人士开展一次学习参观活动,使党外人士充分认识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七是,按照《关于对2023年度第七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暨期满复报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验收工作的通知》(呼民委发〔2023〕23号)文件要求,市相关部门将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我区期满复报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回民区2023年度申报的23家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进行验收调研,进一步提升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质量。八是,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提升各族干部的民族理论素养、政策执行能力,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培训。九是,做好我区承办呼和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场会暨“八进”工作推进会相关准备工作,向全市展示回民区经济社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成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把做好活动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细,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相关部门要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报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亮点工作和典型事迹要积极推广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活动月工作长效机制。同时,注重活动效果向基层延伸,提高农村、社区群众参加度,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打通民族团结进步“最后一公里”,真正让宣传活动“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三)加强材料报送。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回民区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微信群”实时发送活动图片(原图1.2M以上)、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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