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我市锚定“六地”发展定位,结合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引导各县(市、区)科学把握定位,差异化协同发展,探索具有太原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
印发了《太原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行动方案》,到2027年,全市将重点谋划实施县域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城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等八个方面专项行动、400余项基础骨干项目,有效推动县域经济水平和民生福祉不断提升。
二是推进完整社区试点建设。
印发《太原市推动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社区体检,摸清社区在设施配套、环境建设、服务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托育设施建设等工作,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完整社区建设实施。
目前,小店区山西大学社区入选国家完整社区试点,杏花岭区耐火西巷社区、尖草坪区翠鑫苑社区等9个社区入选省级试点社区,为引领完整社区建设打造了样本,起到了示范作用。
同时,我市正积极筹备建设一批“慢生活社区”,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到2024年底前,为全市2255户符合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效推动我市老年人居家养老品质提升。
三是加快构建“保障+市场”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突出保障性住房“惠民生、稳增长、促转型”的建设主旨,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分层次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我市首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4000套。
四是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我市2023年以来已改造老旧小区2827个,涉及住房面积4079万平方米、50.2万户、11499栋楼,同步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707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960万平米。
老军营小区、山西大学宿舍等一批高品质示范工程,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和示范效应。今年计划开工改造剩余老旧小区668个,涉及1052.3万平方米、14.2万户、3454栋楼,同步海绵城市建设将完成建成区44%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的任务,推动城市品质提升。
五是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
我市始终把城中村改造作为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人民群众居住环境条件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近些年的改造建设,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品质得到了显著提升。
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我市作为可参照执行的城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精神和要求,按照“安置优先,由内向外”的思路,研究制定了太原市城中村改造五年规划(2024年-2028年)和2024年工作计划,鼓励实施区域统筹、成片开发。按照住建部相关要求,采取“资金保障,借贷并举”的模式,组织各区政府、城中村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对接,逐一核实各城中村项目改造资金需求,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签订专项借款协议。
我市现有3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申请了第一批专项借款,2024年度借款金额220.5亿元,目前正在陆续发放使用。
同时,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专项贷款需求摸底,已组织各项目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7家银行对接,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确保城中村改造资金有保障、项目可持续。
三、积极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发展安全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