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1|长三角空间范围的历史演变表
从政策层面对长三角区域界定的变化演进趋势可以明显的看出,长三角空间范围随时间推移在不断地扩大。从最初的10市到扩展至16市,并进一步提出“两省一市”的“泛长三角”概念,到2016年纳入安徽省部分城市,长三角区域覆盖城市范围达到26个城市,2023提出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全部城市纳入长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地区空间范围经历了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在城市群空间范围演变的同时,其辖区地域内的城镇系统结构也在不断地调整与变化,而确立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是长三角城市群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2.2 长三角主要城市空间扩张趋势
长三角的区域概念源自于长江入海口形成的冲击平原—长江三角洲这一自然地理概念
图2.2|长三角主要城市空间演变趋势—安徽部分
图2.3|长三角主要城市空间演变趋势—江苏部分
图2.4|长三角主要城市空间演变趋势—浙江部分
图2.5|长三角主要城市空间演变趋势—上海部分
2.3 长三角城市群2014-2018年城市首位度指数变化
城市首位度指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城市群中的城市发展条件在最大城市的聚集程度。引入城市首位度指数中的2城市指数(S2)和4城市指数(S4)分析长三角城市群中城市用地规模在首位城市中的集聚程度。其中,2城市指数是指最大城市规模与第二位城市规模的比值,4城市指数是指最大城市与第2、3、4位城市规模之和的比值,公式为:
S2=P1/P2
S4=P1/(P2+P3+P4)
式中P1、P2、P3、P4是指城市用地规模从大到小排序后的第1、2、3、4位城市的规模。当处于理想情况时,第二位城市规模是最大城市规模的1/2,第三位城市是最大城市规模的1/3,第四位城市是最大城市规模的1/4。一般情况下,2城市指数的理想值为2,4城市指数的理想值为1,此时首位城市所发挥的辐射影响趋近于理想状态。
图2.6|长三角城市群2014-2018城市首位度
由图2.6(a)可见,长三角城市群2014-2018年的二城市指数都在2以下,2014-2017年呈现下降趋势,2017-2018年呈现出上升趋势,但是总体上呈现下降,合计下降6.01%。由图2.6(b)可见,长三角城市群2014-2018年的四城市指数都在1以下,且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合计下降9.24%。
从上述结果来看,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用地规模的首位度指数明显低于理想情况下的理论值,长三角城市群的首位城市——上海辐射带动作用仍需进一步加强,需要注意的是1.从用地规模上看,上海在长三角城市群中的优势地位呈现出减弱趋势。2.长三角地区第二、三、四位序的城市用地规模的增大也符合国家提出的“一核五圈四带”网络化空间格局。
2.4 长三角城市群2014-2018年位序-规模法则验证
城市位序规模法则是研究城市群发展的重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