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肖潇 北京报道
在裁判文书网存留争议风波后,12月22日,最高法进行了回应。
事情源起为,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表示将于2024年1月上线“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仅供法院人士在内部专网检索裁判文书,律师、法学研究者以及普通公众无法查阅。已经面向社会公众运行十年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何去何从,引发广泛讨论。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征集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该文书库与业已运行十年且支持公众查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究竟是替代还是并存关系?
据最高法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是裁判文书网的升级版本,会向社会公众公开。案例库将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未来将成为裁判文书网在应用和效能上的“升级版”。
该案例库于2023年7月决定建设,目前收录2000余件参考案例,主要由各地法院依程序报送,由最高人民法院各审判庭按业务条线对口负责、审查把关,经法官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原来有多种不同裁判类型的,要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能送研究室审核入库。最高法指出,入库案例的权威性因此有了充分保障。
为什么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之外,建立一个人民法院案例库?
最高法回复,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使用效果、权利保护、安全风险三类问题。具体来说,最高法指出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不便利,同类法律适用问题判法各异,法律意见在不同层级、地区的法院不被认同,缺乏官方权威认可,实际收效甚微。此外,部分上网文书披露过多当事人信息,为当事人带来困扰,甚至还有“黑灰产业”利用网站从事敲诈勒索、信息倒卖、刷取流量等违法活动。
因此,人民法院案例库的主要优势是案件要素齐全、案件类型全覆盖、报送和审核规范。案例库将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保障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统一,避免“同案不同判”。
而即将上线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主要用途是司法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最高法举例,可以通过分析全国法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等情况,及时发现、有针对性治理“程序空转”问题,为制定司法政策、推进司法改革、提出司法建议等提供依据和参考。
上述举措,是否意味着最高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方向有所调整?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否还会上网公开?
最高法回应,自2023年7月以来,针对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上述问题,裁判文书公开机制的工作一直在有序开展,但从未“叫停”过文书上网。持续推进阳光司法的努力方向不会变,通过深化、优化司法公开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态度不会变。
此外,最高法强调,“公开”与“公布”不能划等号,司法公开并不意味着所有司法信息都要在互联网上发布。按照宪法和法律,庭审依法公开进行,裁判文书经宣判并向当事人送达,就是在践行审判依法公开原则。最高法还表示,民事、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公众可以查阅生效裁判文书,但并未要求生效文书必须在同一网络平台上集中公开。从全球范围来看,绝大多数国家的裁判文书也都仅在所在法院的官网上公布,许多国家的文书数据库还主要由商业公司在运营。
下一步,对外公开的裁判文书网会继续发挥应有作用,裁判文书上网的标准也需要优化、机制还需要规范。最高法表示将做出三方面的具体行动:首先,各级人民法院仍将定期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同时会更加稳慎地协调兼顾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与保护数据、信息安全及个人隐私的关系;第二,将采取线上公开和线下查询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公众依法查阅生效文书的权利;第三,对相关商业机构不当使用裁判文书数据的行为进行约谈,引导督促其依法、合规使用数据,共同促进裁判文书网更加安全、有序、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