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3年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2023年与武警部队、海军部队开展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工作。
一、招生计划
今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分配我院定向培养士官490名招生任务,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专业
部队训练指导机构
兵种
备注
辽宁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陕西
总计
轮机工程技术
海军工程大学
海军
水兵
10
10
30
5
5
60
电气自动化技术
海军工程大学
海军
水兵
10
10
10
35
5
10
80
船舶电子电气技术
武警湖北总队
武警
水兵
10
10
10
15
10
50
15
20
10
150
轮机工程技术
武警湖北总队
武警
水兵
5
10
10
25
5
15
60
10
10
15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武警湖北总队
武警
10
30
10
50
合计
5
30
20
20
45
30
35
205
30
25
25
20
490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202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1.填报志愿
湖北省考生填报定向直招士官志愿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日,其他各省参看各省填报志愿时间安排。湖北省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实行平行志愿。
2.体检、面试和政治考核
体检、面试时间暂定为7月5日至10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湖北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参加定向培养士官的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和参检考生名单。考生参加体检、面试时需持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面试结束后,湖北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参检合格人员名单。
四、录取办法
1.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全部实行提前批次远程网上录取,执行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北省录取时间暂定为8月3日至8月6日(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
2.选拔补充
定向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另行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五、培养方式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六、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对象享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任命时间以中央军委规定为准,其军衔档次和工作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
国家对委培直招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补偿或代偿金额为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4803666 84803777
移动电话:153-8710-0666
咨询QQ:800019781
邮箱:zhaoban@mail.ws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