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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科技创新合作:模式重塑与路径选择<中国与俄罗斯建立了什么制度>

中俄科技创新合作:模式重塑与路径选择

摘要: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创新正在重塑全球政治和经济版图,重构国际分工格局。鉴于科技创新范式的巨大变化,国家间在科技创新领域的激烈竞争与包容合作并存、自主创新与开放创新交融渐成大势。面对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与严峻挑战,审慎评估中俄两国科技创新实力变化和创新合作的新理念,构建新模式,明确新路径,至少具有三重意义:助力各自在高科技领域占据领先地位,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新时代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行稳致远;参与全球科技创新治理,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全球化。新时期中俄科技创新合作,应当在以面向未来、共创共享、开放包容、优势互补的合作新理念指引下,在以多元主体协同联动、各类平台托举支撑、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合作新模式推动下,进一步为合作路径优化赋予新内涵:完善合作机制顶层设计;深化基础研究领域合作;加强高技术产业合作,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进重点项目合作,力争取得实效;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合作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合作服务平台;共同推进多边机制下的全球创新合作。

关键词:中俄关系;科技创新合作;创新发展

作者简介:高际香,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研究员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上海合作组织命运共同体构建研究”(19ZDA130)阶段性成果

 

引言

 

中俄科技创新合作具有深厚的历史积淀且已建立了稳固的基础。中苏科技合作在新中国基础工业体系建立、科研机构设立、科技人才培育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就其实质而言,中苏科技合作是苏联对中国进行技术的单向输出。苏联解体后,中俄科技合作向纵深发展,形成了多层次、多领域、全链条的合作格局:建立了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下的“科技合作分委会”和“中俄创新合作协调委员会”两大机制;双方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对口合作取得积极进展;打造了一批科技创新合作服务平台;科技合作基地建设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合作成果丰富。整体而言,中俄科技创新合作正待寻求向产学研一体协同创新方向演进。

当然,现实中的中俄科技创新合作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与问题。概括而言,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中俄科技创新合作的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在一些双边科技合作计划中,面向科研机构居多,企业被排斥在外,导致合作的市场化程度不高,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二是中俄科技创新合作的信息渠道有待整合,创新主体亟需的科技创新战略政策、对外科技合作政策和规范、科技人才信息、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科技合作项目信息等获取存在一定障碍;三是基础研究领域合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双方资助强度不大,项目类别相对单一,多数只停留在人员交流和双边研讨层面,开展实质合作的研究类项目不多【1】;四是合作基本停留在单纯的技术转让层次,共同研制、高端制造等创新链和产业链一体化衔接的合作项目并不多;五是双方对近年来各自的科技创新实力变化了解不够,加之过去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个别负面报道,在某种程度上对双方的科技创新合作深入推进产生了阻碍作用。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全球正处于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变的关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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