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通人而言,“行为艺术”很难让人理解。4月23日晚,在北京某艺术中心,行为艺术家也夫和海蓉模拟现实中的夫妻,在一个玻璃房子里安了“家”。房间被玻璃墙一分为二,他们相互看得到对方,却不能触碰。
Two performance artists are seen inside a glass house as they participate in a performance in Beijing, April 24, 2007. They will live there for a month, exposing their daily life to visitors. [newsphoto]图片文字中,“performance artist”指的就是“行为艺术家”,其另一相应的名词词组“performance art”则为“行为艺术”。
“Performance Art”(行为艺术)最初是上世纪60年代由美国艺术家提出的,“表演者”可在画廊或咖啡馆等场所借助灯光、音效及视觉效果来描述“活生生”的事件。
自1970s,“Performance Art”(行为艺术)用来泛指各式各样的行为流派,如Body Art(身体艺术)、Fluxus(激浪艺术)等。也有艺术家更倾向于使用诸如“Live Art”(现场艺术)、“Action Art”(动作艺术)和“Happenings”(偶发艺术)等术语来描述他们的活动。
有学者认为,“Performance Art”在中国翻译成“行为”而不是“表演”,更准确地贴近了中国的现实和生存环境,并扩大了适应范围。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一译法也丰富和延伸了“英语”原有的意义,尽管“performance”一词也并不仅指表演。
(英语点津陈蓓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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