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九条,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责任相关的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是指管理层和治理层认可并理解其应当承担下列责任,这些责任构成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
(一)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
(二)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的其他信息,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简单说,编报表是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审计师来检查,公司不能有所隐瞒和阻拦。
审计师的责任是什么呢?
第二十五条,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是:
(一)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使得注册会计师能够对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发表审计意见;
(二)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审计结果对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并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
简单说,审计师通过执行审计程序,只能提供合理保证,不能绝对保证。同时发现了问题就和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说。
我们再说回瑞幸事件,瑞幸管理层编财务报表,花钱聘请审计师来审计,其目的就是为了 提高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审计师做审计工作,甭管是听说还是发现了一些“特定问题”,于是询问管理层和治理层,公司也回答不上来,甚至公司很可能还想通过更换审计师或者允诺未来增加审计师薪酬的方式糊弄一下,但是又没唬住,眼看着公告时间就要到了,到时候拿不出审计师签字的报告更麻烦,索性,甩锅吧。
故事猜到这儿只是第一层,我接着带大家继续往下走。
造假这个事儿,向来都是主动的。甭管是COO一手遮天还是整个公司都想瞒天过海,但他们避不开一个问题,就是编出来的财务报表还得花钱请审计师来验验货。
于是,公司要么聘一个“愚蠢”的审计师,啥也查不出来;要么聘一个“胆儿大”的审计师,收钱盖章;而最麻烦的就是第三种审计师。他们聪明,所以公司要比他们还聪明。 他们专业,所以公司要比他们更专业,如果做不到,那么就只能......。公司花钱请审计师来了,这也不OK,那也不OK,还不共担风险,未来加钱也不干,那就“换人”!
做一个正直的审计师真的很难啊!
会计师事务所也是企业,也有员工需要养活,也需要承担很多社会责任,遇到这样的客户,难道只能去喝西北风了吗?
所以归根到底,还是审计费由谁来支付的问题。这是我想说的第二层。
回到瑞幸事件,依我看最佳“审计师”应该是那个给浑水机构做空报告的匿名者,89页的研究报告,图文并茂,分析的有理有力有节。例如11,260个钟的门店流量视频,匿名者公司动用了92名全职员工和1,418名兼职员工,成功记录了981个门店的日客流量,覆盖了620家门店的营业时间。这审计力度、这资源投入,无论他是为了“打假”还是“赚钱”,真正做到的独立审计。背后的金主是谁呢?肯定不是瑞幸自己。
事实上要真想验证什么事儿,还是需要独立、独立、再独立!
现代的公司治理讲究的是分权经营,即股东委托管理层运营企业,并设立治理层予以监督和指导。然而会计师作为中介机构,也是由股东、治理层和管理层选聘的,并对管理层运营的企业进行评价。这种机制,会计师正处于中间的地带,原理上是双重代理的机制,但实际上奏效的很难。为什么呢?你说审计出问题吧,先要和管理层沟通,他不OK,也去不到治理层。如果审计师执意汇报到治理层,那么完了,明年还想继续给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吗?不听话,就换掉你,反正遍地都是会计师事务所,四大还有其他三大呢。
在吴卫军老师的著作《资本的眼睛》中,有讲“普通的专业服务一般遵循“委托—代理”的双边契约关系,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则是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另一“委托—代理”关系,帮助委托方对代理方的工作成果做出鉴证和评价。但是股东并不直接参与注册会计师的聘请及费用谈判的过程,他们将这一具体事务的权力下放给了管理层。”
实际上作为股东的治理层和管理层往往是互相包括的,不出事儿就是一家人,审计师也就是一外人而已。要是出了事儿,就像瑞幸事件,股东才会甩锅给管理层。
对审计师而言,做对做好那是应则应分,做错做坏那就扫地出门。
我想说的第三层,就是审计师应该“吃皇粮”,才能真正的独立起来。
再带大家回顾一下1720年英国的那场“南海泡沫事件”。所谓的“南海泡沫事件”就是针对英国南海公司脱离常轨的投资狂潮从而引发股价的暴涨和暴跌,以及随后的大混乱。在调查南海泡沫事件中,英国国会秘密委员会首次委托民间第三方独立会计师对南海公司进行查账,调查结果显示,南海公司犯下了严重的诈骗以及做假账等舞弊行为。
看看那时候“吃皇粮”的会计师,才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
想起来去年参加了校友日活动。一位1964年入学的会计学老学姐,在分享会上提出了一个观点,那就是会计人员作为记录并反应企业实际运营情况的专业人士,不应该由企业自主招聘及管理,应该交由政府机关统一安排,这样可以避免了会计协助财务造假的机会。这一点与我之前提到的会计师这个行业也应该“吃皇粮”不谋而合。
如果会计师是吃皇粮的,只要支付合理的服务费用,会计师是有勇气和胆量来揭示公司管理层或者治理层在企业运营中出现的问题。当然,能不能发现是另外一回事儿,但至少会计师不会夹在中间而不敢言了。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份靠谱的财务报表,这也需要会计师足够独立、足够担当。
回到瑞幸事件,搞砸瑞幸的是瑞幸,能救审计师的可能也只有审计师自己。就看审计师在工作底稿中是否清楚地记录做了什么工作,得出什么样的结论,而且记录的时间节点也很重要。毕竟口说无凭,底稿才是免除责任的宝贵资产啊。
最后,对于会计师的同行们,我想借用郭老师的话:“不是说你把郭德纲弄死,你就能卖出票去了。”大家都在这个行当里,谁又能独善其身呢。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