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中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
二、报考地区及审核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进行网上审核并参加考试。报名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地财政局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并及时公布。
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什么学位?
根据原国家教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的通知》〔(87)教计字105号〕的有关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二年的时间,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报考会计中级资格如何计算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的各个学历或学位及相应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要求,简单情况的计算方法如下:
(1)最高学历是全日制大专毕业的,毕业时间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
(2)最高学历或学位是全日制本科或学士学位的,毕业时间要在2016年12月31日前。
(3)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
(4)硕士学位,如果是全日制学历毕业的,毕业时间要在2023年12月31日前。
(5)获得博士学位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有关会计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