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的决心已经越来越清晰地彰显在政府的施政理念中。
“更加积极有为地促进共同富裕”被写入了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之中,更具体的要求则是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持续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对此,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认为,国家必须从政策上改善收入分配,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反过来也是这个道理,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过程也是不断改善收入分配的过程。
改革开放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需要加快“先富”向“共富”的战略转换。
目前,劳动力市场的初次分配机制不足以缩小现存的收入差距,还需要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再分配政策力度,利用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手段,合理调节收入。根据国际经验,高收入国家的基尼系数显著低于中等收入国家,主要是通过再分配手段调节实现的。
其中个税的改革是关键。个税作为直接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
自2018年起,以新个税法的修订为标志,我国历史上第七轮个税改革拉开大幕,这也是历次个税改革中力度最大的一次——不仅将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还添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让很多人的“钱袋子”都鼓了些。
但个税进一步改革的空间仍很大。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带来的一份建议就与此相关。他呼吁,将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由45%降到25%,相应的级次税率也应下降。
在朱列玉看来,这有利于刺激居民消费拉动内需。如果能切实降低个税税率,将有可能帮助消费者拿到真金白银的实惠。老百姓的钱包鼓起来了,才有动力进一步推动消费。
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是按照从3%到45%的七级累进税率制进行扣除的,收入越高的群体面临的税率越高,负担也更重。
呼吁适当下调45%最高边际税率的呼声由来已久。华夏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财政部原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是其中的代表,“从国际上来看,个税的最高边际税率普遍在30%-35%左右,我们明显还有降低的空间。”他说,这个税负水平无疑调节了高收入,但企业单位却面临着稳定高端人才队伍的困难。“高端人才会用脚投票,国内个税高,他们就会被境外的公司拉跑。”
对于个税的发展方向,贾康说,在中低收入人群中应该进一步降低税负,在中等收入群体中应该适当考虑不再增加税负,对真正高收入群体要加强征收,但也要注意把握积极性和公平性之间的平衡,降低现在高端收入调节方面所存在的明显的对劳动收入的税收歧视和过高的力度。
而在向民生倾斜方面,个税改革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