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告知承诺制度是指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变更等业务时,按照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规定提供必要资料和承诺书,税务机关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供已经取得的资料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利于简化纳税人的操作流程,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强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任,提高了法治化、规范化程度。
税务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对于纳税人来说,既有优势也有不足之处。下面将分别进行详细阐述。
优势:1. 减轻了企业的操作负担。在办理纳税申报等业务时,纳税人不必重复提供已经取得的资料,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2. 增强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信任。税务机关取消了对所有资料的审查,但仍对纳税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等有监管权。
3. 增加了纳税人的自主性。承诺制度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要求纳税人诚实守信,有助于培养企业的自我管理,提高企业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
不足之处:1. 税务告知承诺制度是建立在纳税人的自觉和诚信基础上的,如果纳税人资质要求过低、对自身的影响缺乏充分认识,就会导致企业不恰当地承诺,违反承诺甚至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
2. 一些涉及到敏感、繁琐、复杂业务的纳税申报,由于税务机关需要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因此不能实施承诺制度。
3. 纳税人对税务政策认知度不同,在办理有关业务时,难免存在理解不全、信息错误等问题,特别是在进行非常规交易,需要对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判断择日、核对有关帐务业务资料的时候,依靠纳税人的自愿不能完全排除对税收损失的风险。
结论:税务告知承诺制度的实施,既能给纳税人带来优势,也有不足之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纳税人规范自身行为,提高税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