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各项经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年度应纳税额超过财务费用扣除额的,应进行汇算清缴。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时间是何时?
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定,要求企业在次一纳税年度的 5 月 31 日前完成上一纳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并完成法定年度报告的备案手续(电子归档的企业可以不用提交纸质资料)。也就是说,企业应在当年的 5 月 31 日之前进行汇算清缴,并提交备案资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未达到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也需要在截止日期前进行汇算清缴,但可以不用提交年度报告备案,而是通过微信、网上银行等方式提交汇算清缴申报表。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将会面临滞纳金、罚款等处罚,严重的情况还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因此,企业应该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按规定时间完成汇算清缴工作。
总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时间是每年的 5 月 31 日,企业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工作并提交备案资料,以免面临处罚。
如果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问题还有疑问,可以走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到当地税务局咨询窗口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