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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法拍房”不用交个税?律师权威解读来了<深圳购买法拍房缴纳个税可以入户深圳吗>

买“法拍房”不用交个税?律师权威解读来了

找点事来做:拍卖时就该含税价拍卖,这样纠纷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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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针对网友争议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个税到底由谁来缴?

“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所得者也就是卖方缴税,这个毋庸置疑。”河南润之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正海认为,但之所以司法拍卖,是因为房屋所有者(往往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让其缴所得税难以操作,只有转嫁到买者身上。

“这种转嫁其实没有道理和法律依据,但为了避免税费流失,似乎没有更好办法,这是在公民个人的私权利和国家税收公权利之间的一种价值选择。”肖正海律师称。

河南明耀律师事务所律师樊凤丽认为,《个人所得税法》只规定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具体所缴纳税费由谁承担没有强制性规定,交易时个税究竟由谁来负担交易双方可以合议,既然法院拍卖公告上公示了税费由买受人承担,而且买受人杨女士在竞拍时又没有提出异议,证明双方都接受这个自由约定。

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主任冯胜强认为,被执行人的房产被法院拍卖,房产拍卖后的房款用于清偿法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房产拍卖价款与取得房屋时支付的房款之间的差额为其所得,被执行人为“所得人”,应当作为纳税主体,履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税务律师许义娜认为,本事件第一次交易按500元所得征税(几乎相当于不征税),第二次交易如果税务机关仍然坚持按500元作为计算所得的扣除成本,显然是取消了第一次直系血亲之间的赠与或低价交易的税收优惠,违反了国家税收政策。“因此,本律师认为本案的买家杨女士不应该实际承担46万个税,只需承担本次拍卖价扣除前手过户时的房产市场价的差额的应纳个税款。”

法院有没有责任公布详细的税费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当日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下列信息:……(九)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按照这个规定,法院有没有责任公布详细的税费情况?

“有责任!”樊凤丽律师认为,既然法律有明文规定应该公示可能产生的税费,法院就应该严格执行,没有公示这方面内容就是工作上的瑕疵,这种瑕疵所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买受人来承担。

肖正海律师称,网络司法拍卖是新兴事物,社会应该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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