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入口:“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进入公众号后,点击【纳税服务】--【房产交易办税】,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或注册成功后即可办理,详见正文。
一、办理入口:“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 点此进入
二、办理流程
(一 增量房(新房)申报操作说明1、登录账号后,点击【办税】--【房产交易申报】。
2、进入增量房申报界面
3、点击【已阅读,确认办理】
4、输入【房子坐落地】和合同编号
5、核实补录信息,上传并勾选确认发票信息(开具日期选择2016年5月1日之前,不需要勾选发票)
6、确认个人信息及房屋套次(若系统带出家庭成员信息不全,应自行添加家庭成员)
7、按照提示,完成契税缴纳纳税人首次开具使用“开具查询”进行开具,开具后需要补开,使用“补开查询”。
温馨提示:补开查询可以查询补开自然人通过电子税务和办税服务厅开具的所有完税证明。
(二) 存量房申报操作说明
房产交易税源采集和申报操作需由转让方(卖方)发起,缴纳完各项税费后购买方(买方)再进行申报缴纳税款。同时,为方便买卖双方同时在场的纳税人快速缴纳税款,卖方在其申报界面缴款成功后,买房无需再登录,可选择直接在卖方申报界面缴纳买方税款。
1、登录账号后,点击【办税】--【房产交易申报】。
2、进入存量房申报界面
3、点击【已阅读,确认办理】
4、输入【房子坐落地】和合同编号
温馨提示:卖方申报成功需要领取发票的,我们向您提供具体领取的地点。
7、开具电子版契税完税证明
存量房契税完税证明开具方法与增量房开具方法相同。
三、办理范围
1、自然人购买住宅类增量房(商品房)缴纳契税;
2、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买卖住宅类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双方缴纳税费;
说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规定,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原则确定。因此特别提醒纳税人,房屋产权证时间满2年或满5年享受税收优惠的可在网上办理;如果房产证时间未满2年或未满5年,但是契税完税证时间满2年或满5年享受税收优惠的应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3、根据部门数据共享情况分地市、分区域开通不动产交易网上办税功能,已开通的地区在电子税务局中有提示。
四、最后提示您:1、 如果系统无法查询到您的房屋交易信息或信息有误,请您携带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2、 请注意微信支付银行卡交易限额;
3、 操作过程如有疑问,可咨询陕西税务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契税】可查看西安契税最新政策、在线缴费入口、缴费金额、缴费流程、申报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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