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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公司监管评级指标(银保监)
法规依据:
【2006】96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
【2023】8号《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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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要求
① 资本充足率
银保监考核“季均资本充足率”指标,满分为4分。报送机构可计算上一年度资本充足率的算数平均值,获得该指标数据。
注:原《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中要求资本充足率≥10%,但19年银保监口头通知,修改为≥10.5%。
监管评级对资本充足率的定量考核要求为(4-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02
信用风险
① 不良资产率
监管评级对不良资产率的定量考核要求为(1.5-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② 不良贷款率
虽然G11报送频率为季度,但G01为月度报送,且银监对财务公司评级的指标为“月均不良贷款率”,实际操作中,需要财务公司每月计算该指标,并在参与评级项目时,上报全年的算数平均值的计算结果。
监管评级对资本充足率的定量考核要求为(1.5-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③ 贷款损失准备
本指标分为贷款拨备及拨备覆盖,衡量填报机构抵御信贷资产风险能力的重要指标,银保监的监管评级将两项指标中的较高者作为贷款损失准备的监管标准。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假如一家财务公司没有不良贷款(实际上绝大部分财务公司都没有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算出来是无穷大,而该财务公司的贷款拨备率只有1.3%,那么财务公司不能以拨备覆盖率达到150%而得满分,而应当以贷款拨备率不足1.5%倒扣分。涉及G11报表。
a. 贷款拨备率(4-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分子“期末贷款减值准备”包括专项准备、特种准备及一般准备。
b. 拨备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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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
① 流动性比例
财务公司评级办法对流动性的考核较为复杂,评分需同时满足①月均流动性比例,及②统计月度最低流动性比例低于监管要求25%的次数。其中第二项指标,相当于给财务公司每日流动性上了紧箍咒,若每月两个工作日(或以上)的日流动性低于25%,该项目直接得分为0。
这里需要注意的细节是,G22中,流动性比率=(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是1个月内到期的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是1个月内到期的流动性负债。这一点需要和工商企业的流动性比率计算公式是不同的。一般工商企业这一指标是采用1年内到期的流动性资产和1年内到期的流动性负债。
② 月均贷款比例(5-0分区间为线性评分)
若该指标高于100%则表示该财务公司流动性较为紧张,需要引起管理部门关注。
监管部门未对该指标明确监管红线要求,但因该指标在银监评级体系中占比权重较高(占约定量评定的12.5%),若指标控制不到位,或对评级结果产生较大影响。涉及G0109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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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
① 季均投资结构
注:
1.没有投资业务资格,该项得1分;
2.有投资业务资格但没有开展投资业务的,该项得2分;
05
对实体经济及集团的贡献
① 半年平均全口径资金集中度
该指标反映财务公司资金集中水平,在计算全年的全口径资金集中度情况后,折算成半年数据。
全口径计算公式中的分子为:财务公司各项存款+财务公司同业存放-集团外非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资金;
分母为:财务公司各项存款+财务公司同业存放-集团外非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资金+集团合并报表货币资金(注1)-成员单位存放央行款项-集团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中的现金-财务公司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财务公司存放同业款项;
注1:购买的同业存单若已计入集团合并报表的“货币资金项下”,经集团财务部门出具证明资料后,在分母中扣除;另外,财务公司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应从“存放同业”项(1104填报要求计入此项)扣除,计入分母“集团合并报表货币资金”项下。
为了保持业内评级与监管指标的一致性,中财协通印发【2018】12号文件,调整了资金集中度的计量口径与取数来源。
② 境内账户集中比例
③ 结算收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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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财协行业评级指标
目前财务公司行业的评级,以银保监会出具的评级结果为主。中财协于2015年印发文件,对境内正常经营满一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财务公司法人机构实行评级制度。该评级体系共分为4大模块,财务公司需每年按要求上报评级数据,定量指标采用线性或分段计分方式,定性指标根据专家委员会评定结果实行扣分制。经协会评定后,依照评级结果实施分类监管。
总体来说,中财协的评级指标与银保监会的相似度较高,可认为是银保监评级的一个补充。与银保监监管评级不同的是,中财协未对评级项目给出明确的评分标准。此外文件中,中财协对参与机构出现评级年度内监管指标不达标情况的,则直接给予扣分;且若机构在该评定年度内,发生银保监、人行或其他政府机关通报及处罚等事件时,直接下调1级评级结果。
当财务公司提交数据与1104报表有出入时,中财协明确“以1104报表为准”的实施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