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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范文>

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市财政局局长  黄玉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度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国有全资控股企业1652户,资产总额24804亿元、所有者权益8272亿元,均同比增长10.3%,资产负债率66.7%,同比持平。实现营业收入1549亿元,同比增长6.9%;利润总额147亿元,同比增长2.3%;上交税费90亿元。全市国有资本主要分布于商务服务、公共设施管理、道路运输、房地产四个行业。其中: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共753户,资产总额8889亿元,所有者权益35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8%、11.9%;营业收入964亿元,同比增长9.1%;利润总额115亿元,同比增长11.4%;上交税费58亿元。

市文资办监管企业:共109户,资产总额146亿元,所有者权益8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6%、27.7%;资产负债率45.3%,同比下降5.7个百分点;营业收入28亿元,同比增长8.7%;利润总额-0.53亿元,同比增亏0.25亿元;上交税费1.3亿元。

江北新区监管企业:共86户,资产总额2643亿元,所有者权益8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0.2%;资产负债率69.1%,同比增长1.8个百分点;营业收入85亿元,同比增长6.4%;利润总额9亿元,同比增长27.5%;上交税费12亿元。

各行政区监管企业:共约704户,资产总额13125亿元,所有者权益38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10.9%;资产负债率70.6%,基本持平;营业收入472亿元,同比增长2.6%;利润总额23亿元,同比下降30.6%;上交税费19亿元。

以上企业中,含境外企业7户,2023年末资产总额92亿元,所有者权益0.5亿元。

2.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金融企业36户,资产总额为14076亿元,所有者权益11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9%、11.1%;利润总额170亿元,同比增长22.3%;上交税费114.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3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亿元,支出10.6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4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在20%以上。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1亿元,支出8.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4亿元,占比21.5%。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全市情况

2023年末,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5265亿元,负债总额3429亿元,净资产总额183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6%、7%、4.1%。

2.市本级情况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共409家较2018年首次报告,本次将3家事业性开发园区纳入报告范围,基本实现对象全覆盖。,国有资产总额3188亿元,负债总额2107亿元,净资产总额108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3%、4.7%、6.5%。

(1)资产分布情况

资产总额按单位性质划分:行政单位占比11.9%;事业单位占比88.1%,主要集中在开发园区管委会、工程建设单位、学校、医院等。

按资产属性划分:

流动资产804亿元,其中:货币资金301亿元,主要为土地出让款、房产落实政策经费落实代管产(国民党军政官员等解放前离开大陆遗弃的房产政府代为管理的房产)、私改产(1958年至70年代对出租私房被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房产)、文革产(文化大革命期间政府挤占和个人交公的房产)、下放产(上山下乡运动中政府低价收购的下放人员房产)政策四类房产补偿。等;存货177亿元,主要为收储土地、医疗药品材料等;其他应收款167亿元,主要为开发园区管委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往来款等。

固定资产221亿元中68%为房产,面积合计599.2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管房产136万平方米,公安局房产57.6万平方米,其他行政单位20.3万平方米,事业单位房产合计385.3万平方米。

长期投资165亿元,主要为股权投资,其中开发园区管委会120亿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9亿元。

在建工程1721亿元,主要为未完工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其中河西新城管委会896亿元、南部新城管委会319亿元、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77亿元、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147亿元。

无形资产18亿元,主要为软件与土地使用权(不含收储土地)。

已入账公共基础设施190亿元,主要包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36亿元、仙林大学城管委会52亿元、南部新城管委会2亿元。

政府储备物资中粮、油、肉16.6万吨;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急储备物资34.4万件(套),已入账0.04亿元。文物文化资产12.8万处(件、套),其中不可移动文物2534处、可移动文物12531件(套),已入账0.1亿元。

其他非流动资产69亿元,主要为仙林大学城管委会配建的未移交固定资产。受托代理资产0.2亿元,主要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中心代管的商贸贷风险池资金。

(2)负债分布情况

负债总额2107亿元,其中:事业单位占比98%,主要为应付工程款、暂存款及其利息等。

事业单位非流动负债、受托代理负债变动较大,主要是应付基建工程款增加。

(3)净资产情况

净资产总额1081亿元,同比增加6.5%,其中:行政单位332亿元,同比增加2.5%;事业单位749亿元,同比增加8.4%,主要是新增在建工程。

(4)资产使用、处置和收益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以自用为主,占比97.5%,小比例出租。2023年,房产出租面积20.3万平方米,收益1.5亿元;资产处置原值5.1亿元,其中无偿调拨0.9亿元、报废3.9亿元、出售转让0.2亿元。处置收益0.1亿元。具体情况见附件5。

3.江北新区情况

2023年末,江北新区资产总额110亿元,负债43亿元,净资产67亿元。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72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8亿元。按资产属性分,流动资产69亿元、固定资产21亿元、在建工程19亿元、无形资产0.2亿元、长期投资0.2亿元、其他0.1亿元。行政单位净资产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新区已完工移交工程增加;事业单位净资产下降32.6%,主要原因是新区土储中心累计盈余用于2023年支出。

4.各区情况

2023年末,11个行政区资产总额1966亿元,负债1278亿元,净资产688亿元。其中秦淮因两区合并清产核资,栖霞、六合因一次性补计提折旧,造成净资产下降超10%。具体情况见附件4。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

根据2023年12月我市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全市土地总面积988.1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32.5万亩,占比23.5%;林地面积241.6万亩,占比24.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30.2万亩,占比23.3%。

2.矿产资源情况

全市已发现矿产58种,其中已探明储量矿产35种,多分布于江宁、六合、浦口、雨花台及溧水区。全市铁、铅锌、锶、熔剂用灰岩、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石膏、石英等具有明显的资源优势,地热资源前景良好。

3.水资源情况

全市多年平均本地水资源量32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过境水量9219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为36.4亿立方米,工业用水13.1亿立方米,农业用水13.3亿立方米,居民生活和城镇公共用水9.2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0.8亿立方米。

4.林木资源情况

2023年,全市林木覆盖率31.3%,比2018年提高0.2%,松类、杉(柏)类、硬阔类、软阔类、混交林五类主要树种林木蓄积量839万立方米。

(四)市本级公房资产情况

直管公房多为计划经济时期(1992年前)提供企事业单位生产和保障职工家庭居住,近年来存量锐减。2023年,市本级直管公房实有资产603幢、面积32.6万平方米,已办理权属登记的占66%。年租金收入约为6500万元,其中完全定价租金收入直管住宅公房实行市政府制定的定价租金(宁政办发〔2002〕138号);公益性单位所承租且自用的直管非住宅公房,暂时仍维持原定价租金标准(宁政发〔1993〕117号)不变。约为131万元,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协议租金6369万元,建筑面积26.3万平方米协议租金以市场租金为基础,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除直管公房、公益性单位所承租且自用的直管非住宅公房,均实行协议租金。。2023年,被征收直管公房0.5万平方米,补偿款3796万元;房改出售27套,面积1520平方米,售房款55.4万元。

截止2023年,安居集团共建成市级保障性住房(不含公租房)83741套,其中已出售81507套,售房款432.4亿元,在建约42236套,面积274.5万平方米;已建成市级公租房20247套,面积99.5万平方米,年租金收入4861.6万元,在建约3000套,面积15万平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全市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机制,做到“以报告促整改、以整改促管理”,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以管资本为主线深化国企改革。一是稳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围绕关键环节,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资产重组、子企业员工持股等配套改革。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初显。市属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达68%,混改企业资产总额、营收、利润分别占市属企业43.9%、68.6%和71.6%;2023年末资产证券化率达72.77%,继续位列全省第一。三是职业经理人试点稳步扩面。20家国有企业启动试点,通过公开招聘、猎头推荐等方式引入职业经理人。四是薪酬体系进一步完善。制定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薪酬结构统一、水平适当、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收入分配格局。2018年度市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均年薪71.92万元,增长8.05%。

2.以优化布局为重点加快企业转型。一是实现投资量质“双增长”。2023年全市国有企业完成投资2285亿元,较上年增长4.3%。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全年完成投资741亿元,增长12.5%,其中:围绕“4+4+1”主导产业,完成项目投资294亿元,增长13.8%。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签约规模比上年增长182.6亿元,增幅达223%,出资比上年增加8.97亿元,增幅达386%。二是持续加大科技产业投入。全年研发投入2亿元,增长32.9%,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2.84%。推进29支天使子基金通过投资决策,投资项目24个,金额超2.5亿元。三是进一步加快资本“走出去”步伐。地铁集团、城建集团参与外地PPP项目。安居集团开拓周边市场,市场化项目收入占比达80%。四是以国有资本促社会稳定和谐。设立民营企业转贷互助基金,总体转贷规模超过110亿元,带动银行实际续贷融资总额超125亿元,惠及企业1236家。国有文化企业坚持“双效统一”,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制定报业集团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以内容为根本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建立新闻艺术评审决策机制,确保文化产品内容导向正确;繁荣文化市场,加大中小剧场建设力度,成功举办南京文化节,市文投集团荣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充分展示南京文化软实力。

3.以防风险为核心强化国资监管。一是加大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2023年累计清理“僵尸”、低效劣势企业93户、低效股权31项,共计收回款项1.6亿元,安臵职工1939人。二是分类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2023年末,市属集团亏损企业和亏损额较2018年同口径下降30%。三是加大企业负债管控力度。制定出台国企资产负债约束实施意见,分类确定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监管线。四是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南京市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建立外部董事备选库。加强企业“三重一大”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实现市属国有企业责任追究制度全覆盖。五是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全年开展随机稽查、专项督查,覆盖11家市属集团,涉及金额239.5亿元,发现问题98条,并全部整改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进一步结合。一是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促进预算精细化。出台教育行业专业资产配置标准;依据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修订完善资产使用年限规定,将资产配置标准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夯实资金预算,努力做到资产配置科学化、预算编制精细化。二是加强资产配置执行和预算执行及政府采购衔接,实施存量与增量比对,严控超编制配置及无预算配置资产,保证资产配置预算在执行中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功能,强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动态化闭环监管。

2.稳步推开所办企业清理脱钩工作。开展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摸底调研,分类研究脱钩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改革政策和监管措施。一般经营型企业以脱钩为原则,不脱钩为例外,“一企一策”推进改革;公益项目公司实现“工结、账清、人走”;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一委一公司”要求,集中管理运作国有资产,条件成熟后纳入市国资委监管。进一步明晰国资综合监管和主办主管两个层面的职责边界,做到放管结合,从加强业绩考核、规范财务核算、控制工资总量、完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决策等方面推进监管。

3.部署全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清查。为切实盘清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家底,在全省首次开展五类资产清查。市政府9家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清查登记的通知》,成立工作小组,采取市区联动、部门协作方式推进清查工作。清查对象基本做到全覆盖,包括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受托代理资产等5大类、23小类。强化资产核算管理,健全资产台账,力求财务账、资产账相衔接。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统一确权登记。一是积极开展资源调查。全面完成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按时向国家三调办上报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积极推进水、森林等专项资源调查。二是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质量。在全国率先建成涵盖抵押贷款全程的“不动产登记+金融”不见面服务体系,“招拍挂”土地首次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三是扩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在江宁、高淳推进了特色田园乡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权籍调查任务三年计划。四是积极配合做好长江干流(江苏段)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2.强化规划引领,落实空间管控。一是全面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印发《南京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规划成果体系、任务分工、时间安排和保障机制等内容。二是积极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签订《南京都市圈规划合作框架协议》,编制完成《南京紫东地区近期发展纲要》,开展紫东地区概念性规划和核心区城市设计国际咨询。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管控。绘制“一张蓝图”融合共性、协调差异,搭建“多规合一”空间信息管理平台,8271亩规划空间指标跨区调剂方案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批,破解规划空间不足。

3.深化自然资源市场配置,促进节约集约利用。一是优化土地供给管理,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不断完善有关土地出让规则,优化规划条件和出让条件设置,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年供应各类建设用地4.3万亩、各类土地出让合同总额1785.3亿元,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二是深入推进存量挖潜。出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新政,发布2023-2023年度再开发实施计划,本年度共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供地项目134宗、供地面积8820亩;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臵,完成1.8万亩处置任务。

4.加强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一是治污攻坚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3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值3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6%,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70.1%;水环境质量达历年最好水平,全市22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7个主要入江河道断面全面消除劣Ⅴ类,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8.6%,位列全省第一。二是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分解下达4.9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679个整治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总建设规模1.27万亩、新增耕地1.19万亩。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6家矿山推荐列入国家绿色矿山名录;长江干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调查和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总治理面积343.5万平方米,全年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3万平方米。

三、国有资产管理面临问题和困难

2023年,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市属国企主业核心竞争力还不强,名特优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处于产业链、价值链高端的企业不多;市属国企发展还不平衡,个别企业主业竞争力不强、规模偏小、增长乏力;国有资产监管职责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切实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资产使用、处置不规范,“重建轻管”、“重有形轻无形”的现象依然存在;信息系统动态监管不够及时,部分单位资产信息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存在不一致;专业资产、特殊资产计量计价问题有待进一步探索。

(三)国有自然资源方面

行业分类标准、统计规范不够明确,物质资源尚存在底数不清、权属不明情况;从价值维度反映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存量情况和流量情况难度较大;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进难度大;全市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较大,自然资源保供压力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中央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开展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清查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市区联动、部门协作,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夯实家底,加强数据运用,实行动态监管,实现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服务南京高质量发展。

(一)转变职能强监管,推动企业国有资本做强做大

1.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启动我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制定我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国有资产优化整合,探索集团层面混改和股权多元化。推动大数据集团成立后的持续发展,推进水务集团、环境集团与长江环保集团开展股权合作,推进紫东公司围绕紫东核心区市场化开发。力争全年完成15户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50户低效劣势、“僵尸企业”和10户低效参股投资清退,市属集团亏损企业和亏损额较2018年同口径下降30%。

2.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积极应对疫情冲击,深入参与全市“四新”行动计划。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创新激励基金制度和研发投入准备金制度;研究出台《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赋能基础设施和传统制造业,推动数字化转型项目落地见效;持续加大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力度,大力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力争到2023年末,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出台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引导激励企业“双效”发展。

3.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优化综合业绩考核方案,重点鼓励、支持企业在市场化效益增长、创新驱动、企业上市、并购、重组、引进战略投资等方面取得突破;开展薪酬激励试点,充分调动干事创业动能;加强对区级国资监管部门的指导,理顺功能区、开发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4.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对外担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市属国有企业监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监督工作要求纳入集团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体系;全面完成随机稽查三年全覆盖工作目标,切实提升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抓好国有文化企业审计问题整改,加大应收账款专项清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以系统思维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

强化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树立“大资产”理念,构建资产、资本、资源、资金深度融合的“四位一体”新型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系。

1.盘清家底,管好用活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一是探索计价方法。进一步明晰资产占有、使用、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健全价值体系,针对清查中价值确认存在困难的资产,分类开展研究。二是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对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5类资产分别研究制作信息系统资产卡片,确保基础数据完整、准确、实用,逐步实现五类资产信息化、动态化管理。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在清查基础上,通过分析资产量与财政经费支出指标,作为后续资产建设、运维预算支出安排依据。

2.规范操作,稳妥推进清理脱钩。有序推进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脱钩。一是规范操作。研究制定清理脱钩操作指引,针对不同改革方式,分别明确操作流程;对改革中劳资关系处理、职工权益保障、改制期间损益处置等常见问题,指明处理原则、方法。二是组织清查。按照统筹全方位、对象全覆盖要求,对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办各类企业以及所持有价证券,全面开展清查,确保改革不留死角。三是细化方案。落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一企一策”科学制定脱钩方案,促进市场化与公平竞争,确保职工安置与稳定。四是挂图作战。确保一般经营性企业原则上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脱钩,涉税、涉债、涉诉等企业于2023年底前完成。

3.强化基础管理,提升资产绩效。一是加强专业资产管理。制定文物文化资产管理规定,从分类、来源、库存管理、使用流程、资产计价等方面进行规范。二是完善资产信息系统,上线无形资产卡片登记功能,加强无形资产全流程线上管理;强化更新机制,实现系统数据动态监管;探索资产云、财务云系统对接,进一步增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衔接融合。三是积极推进绩效管理试点,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绩效管理要求,资产绩效考核逐步从基础考评向效能考评转变,评价结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促进存量盘活、效益提升。

(三)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机制,优化供给能力

1.推进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体系。加快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构建符合南京实际的“1+X”型调查、监测和数据分发体系,提升全市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共享和数据分析能力,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编制我市代理行使资源清单,探索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和合理补偿,维护所有者权益。

2.探索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形成“清查+统计+报表+报告”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信息生产、汇集和提供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探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以《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核算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为依据,尝试开展土地资源资产核算,选取部分区开展试编试填。

3.突出保护优先和资源供给。围绕“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定位,牢固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用地导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编制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全面完成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突出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力争年度立项规模达2万亩,形成新增耕地1万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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