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人说,会计挣着卖白菜的钱,操着卖白粉的心!做好了进医院,做不好进法院!
新闻上也总是时不时地爆出会计做假账、虚开发票、被诈骗、汇错款……的新闻,让财务从业者们听了都后背发凉。
会计工作确实有风险,但并没有那么可怕。而且哪有会计主动去做这种出格的事?要么是自身专业知识不足,要么是为了保住一份工作,保住自己的饭碗才盲(qu)从(cong)领导的指示,而且往往是后者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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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会计会主动违法
去年,邓伦被曝偷税漏税,后面有人说这是被工作室的会计坑了,注会菌听到就觉得很搞笑,这也是要让财务人员背锅?
说是财务来坑明星,那财务图啥啊?是图偷税坐牢,还是图明星能分个几百万啊……
财务风评被害
财务不背锅!!
会计图什么?
图偷税能坐牢??
难道打工人能给老板做主吗???
重申一边!
没有会计主观上想偷税的!!
看完一些粉丝洗白的套路,我也真是无语了,确实如咱们会计所说,没有哪一个会计会想要帮公司偷税漏税,只有被逼无奈。偷的税,老板不会分给财务,而且查出来还有很大可能坐牢,财务图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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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计总是背黑锅呢?
现实中会计违法具有如下特征:
1、一般财务人员没有利益驱动,往往做凭证的手受到另外一个大脑的指使。
工资固定不高,出了事情第一个出来承担责任;什么事情都是听从老板的吩咐,做凭证都是也是根据上级的要求,没有业绩奖金,承担的法律风险最高,出了是事第一个找的就是会计。
2、举证很难。
被税务稽查,证明自己很难;大部分企业会安排会计人做假账,销毁凭证、会计账簿、买卖发票等违法工作,自己没办法不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你拿别人的钱不把事情办好能说得过去吗?但是一旦出事了,却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受人指使的。毕竟是由会计人亲自操作的,想证明自己只是一个执行者,而不是主导者,很难!
那么,公司财务违法,会计要承担哪些责任?
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刑法》规定了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根据《会计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针对会计违法的问题,可以增加会计人